稅務風險企業稅務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壹方面是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_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_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_另壹方面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有關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稅收負擔。
主觀性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對同壹涉稅業務存在不同理解,這直接導致稅務風險的產生。同時,納稅業務在相關業務中表現出主觀態度,不同稅務機構對稅收制度的理解大多不同,這都是稅款征納雙方較難做到溝通中的認同”。企業稅務風險因此而出現,並且由於具體情況的不同而有大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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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