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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海關被洋人掌控半個世紀真的是被列強逼迫的嗎?

對於壹個國家來說,“海關”是主權象征,壹定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中。不過在咱們的近代史上,中國的海關,大部分時間是被掌握在洋人手中。

清朝後期的海關被稱為總稅務司,最初是因為太平天國的影響,清朝無法掌控上海等地海關,於是便在1854年和英、法、美建立合作關系。由洋人來主持上海的稅收,當然了名義上還是清朝管理。

最初其職權範圍僅限於上海,但幾年下來頗有成效,而且對於列強來說,是個撈錢的好地方,於是在列強的要求下。清政府便於1859年在上海設立總稅務司署,掌全國關稅行政及海關人員任免。

1961年,這個機構正式掛牌,而各口稅務司及海關高級職員,均由外國人擔任。首任總稅務司是英國人李泰德。自此,清朝海關,開啟了洋人時代。

(第壹任海關總稅務司李泰國)

當然了,也並不能說是逼迫,因為當時的情況下,是清政府為了能夠在戰爭時期保證關稅的正常收取,從而選擇了洋人這個“第三方”來幫忙收取。

這就好比壹個公司,清朝是董事長或者說投資人,而洋人則是職業CEO經理人,屬於壹個聘用關系,用的是他們的管理制度和運營模式。

妳還別說,這個洋人主持下的大清海關,遠比清朝自己來要更加的有效率。

“稅鈔大有起色,按年比較,銀數倍增”這壹點我們可以用數據說明:總稅務司成立之前,清朝四大海關收入不足500萬兩;1865年,清朝海關稅收830萬兩;

1875年清朝海關稅收1200萬兩。

19世紀70年代末,清朝海關稅收更是達到3000萬兩,壹度占到清政府財政收入的三分之壹。

在那個內外交困,國庫空虛的時代,赫德掌管下的清朝海關,成為了大清朝的經濟支柱。

在這裏,我們必須要提到壹個,他叫赫德,英國人,是第二任總稅務司。

其在任的四十八年時間裏(1863-1908),總稅務司成了清朝所有政府機構中最廉潔的部門,認為是“世界行政管理史上的奇跡之壹”,當然也是最賺錢的。

(在寧波海關工作的中外官員及工作人員合影)

晚清時期,貪腐成風,偌大的清王朝,海關年稅收不過幾百萬兩。

“每年不下六七萬兩,從前原系丁役私收入己”——兩廣總督蘇昌(1763上奏)1852年,江南道監察禦史梁紹南上奏稱,經粵海關管轄的地域僅白糖冰糖每年就進口不下五六千萬斤,但在當時粵海關的記錄上,僅得壹千五六百萬斤。而赫德上任之後,對海關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抓腐敗,抓貪汙,總稅務司和之前的大清海關儼然天差地別。

其實赫德采取的辦法很簡單,無非就兩個:

第壹,高薪養廉。

總稅務司的雇員是當時最令人羨慕的職業之壹,其待遇極高。而且還有養老退休金。這些穩定且正當的收入,使得雇員們,不願意冒風險去貪汙。

第二,嚴查嚴辦。

如果說高薪養廉是讓雇員們不想貪,嚴查嚴辦則是讓其不敢貪。

赫德在稅收的各個環節都建立起了嚴格的監督審查制度,讓職員互相制約,無機可乘。這是嚴查;

而同時赫德對於那些違反制度的人,絕不姑息。當時壹位外班關員僅僅私受報關人員壹條鮮魚,就被開除,可見其嚴格程度。

在這樣壹套完備的獎懲制度下,清朝海關的貪腐情況得到了壹個基本的杜絕,其也由此成為了當時清朝最幹凈的“衙門”。

當然了,這些制度看起來簡單,做起來卻很難,因為在中國這個講究人情關系的社會,很難行之有效。赫德能做到,不得不說,有他自己的能力。

因為在海關的出色政績,赫德在清朝也是頗受重視,成為了當時的風雲人物之壹。

話說回來,這對於清朝來講,其實是壹個很尷尬,很諷刺的結果。對於壹個主權國家而言,海關主權的旁落,是極大的恥辱。

但人家卻比妳做得更好,甚至於為妳帶來了更大的利益,讓妳離不開他。足以可見,當時的清朝有多麽的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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