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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減持規則

大股東大宗交易減持規定是在九十天以內,減持的股票總數不能超過公司所有股份的2%,並且交易必須符合相關的規定。股東減持壹般是是指股東將手中持有的股票數量交易出去,簡單來說就是減少手中股票的數量。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減持這個術語並不適用,壹般都是特指流通股東的賣出行為。

相關知識補充:

壹、大宗交易的基本要求。

所謂大宗交易,壹般是指證券單壹交易申報達到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低限額,證券買賣雙方達成協議,證券交易所確定成交證券交易。

上市公司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的時候,交易量應該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就是單筆交易申報不少於30萬股或不少於200萬股的要求,但是交易所可以根據股票市場情況來對大宗交易的最低金額進行相關的調整。

二、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註意要點有哪些?

(1)大宗交易中對大股東和特定股東減持的限制。

股東或特定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的股票,在任意連續的90個自然日內,減持的股份總數不能超過公司總股份的2%。另外,在計算減持的比例時,應該結合大股東的持股份數及其壹致行動。

(2)大宗交易的減持應符合相關承諾。

大股東或特定的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是不用提前披露減持的計劃的。但是但是如果大股東或特定股東已經提前做出了減持的承諾,那麽大股東或特定股東依舊需要按照承諾的要求對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進行履行。大股東或特定股東容易對之前做出的相關承諾進行無視,減持如果是在未事先披露的情況下,就會受到監管機構的嚴格監管。

(3)大宗交易降低5%或降至5%的時候,應當及時履行披露義務,同時停止交易。

投資者及其壹致行動人擁有的股份如果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投資者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減少5%,這樣的情況下應該從事實發生之日起3天內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從本事實發生之日起至公告發布後3日內,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進行相關的交易。

(4)大宗交易減持的比例達到1%的時候,就應該履行披露的義務。

投資者和他的壹致行動人擁有的股份如果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後,投資者擁有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減少1%,這樣的情況下就應當於事實發生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也就是說,大股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但同時需要註意的壹點,當減持比例達到1%的時候,應告知上市公司並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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