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丹陽稅務局電話號碼

丹陽稅務局電話號碼

江蘇稅務局電話是12366。

國家稅務總局,為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

稅務局主要職責包括:

1、具體起草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並提出稅收政策建議,與財政部***同上報和下發,制訂貫徹落實的措施。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壹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2、承擔組織實施稅收及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責任,力爭稅費應收盡收。

3、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並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並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4、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和監督執行稅收業務、征收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

5、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稅收宣傳,擬訂稅務師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6、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7、負責編報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稅源調查,加強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組織辦理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8、負責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金稅工程建設。

9、開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國家(地區)間稅收關系談判,草簽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10、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

11、以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黨委和政府對全國稅務系統實行雙重領導。

12、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 上一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被納入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 下一篇: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與反洗錢工作有什麽關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