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勞動者或其遺囑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並死亡時,由國家和社會給予物質幫助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
壹般情況下,工商保險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但是不同的公司選擇的費率不同,所以繳納的金額也不壹樣。員工發生工傷後,社保部門會按照企業繳納的工傷保險費進行賠償,所以不同用人單位支付的賠償金額也不同。
第三,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傷或職業病造成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並死亡時,無論何種原因,工傷責任在個人或企業,均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即無過失賠償原則。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將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集中起來,建立工傷保險基金,為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導致死亡、暫時或者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提供切實可行的合法醫療和必要的經濟補償的壹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不僅包括醫療和康復費用,還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擴展數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七條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組成。各地區經辦機構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情況和用人單位工傷發生情況,適用各自行業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單位繳費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