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寫申報表時,發現錯誤應及時修改。
2. 更正時,應在申報表中標註並說明原因。
3. 提交更正申報表時,標明原申報日期和編號。
4. 已繳稅款的情況下,重新計算稅款確定補繳或退還金額。
5. 個稅申報更正時間限制為5年內。
6. 稅務稽查時,應說明更正情況並遵守規定程序。
個稅的計算與申報:
1、個稅的稅率表: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累進稅率表,個人所得分為不同的級距,每個級距對應不同的稅率;
2、個稅的起征點: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指個人每月收入超過壹定金額後,才需要繳納個稅,目前起征點為每月5000元;
3、個稅的專項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扣除;
4、個稅的綜合所得: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合並計算稅款;
5、個稅的預扣預繳:單位在發放工資時,應預先扣除個稅,個人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繳稅款;
6、個稅的年度匯算:個人在年度結束後,可以進行年度個稅匯算清繳,以確保全年所得稅額的正確。
綜上所述,單位在個稅申報中發現錯誤時,應及時填寫並提交標註原因和原申報信息的更正申報表,重新計算稅款以確定補繳或退還金額,並註意更正時間限制為5年內,同時在稅務稽查時需說明更正情況並遵循規定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