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繳納,房產交易稅費,房屋買賣稅費,房產稅費用,賣房交稅
公司賣房子需要什麽手續
1、簽合同
買賣雙方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定金協議》,並收取定金,在簽署協議時需要註意攜帶房本、產權人身份證,簽約時需要賣方所有產權人到場,如果不能到場需要提供委托書,如果房產是夫妻***有,還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證明》。
2、審核環節
這壹環節買方需要做資質審核,確定有購房資格,賣方需要做房屋核驗。確保房屋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兩項可同時進行,10個工作日出結果。
3、網簽
即網上簽約,是房地產管理部門強制要求,為杜絕“壹房二賣”這樣的風險。壹旦“網簽”成功,同壹套房源無法再次生成買賣合同,也就無法再售他人。這就有效杜絕了私下簽約壹抹黑的亂相,讓整個房產交易更透明。壹般資質審核和房屋核驗通過後當天就可以“網簽”,買賣雙方可以去房產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托當地正規中介公司代為辦理。所需資料:買方需要帶:身份證、戶口本(外地戶口需要暫住證)、婚姻證明、銀行卡;賣方需要帶:身份證、產權證、戶口本、婚姻證明、銀行卡。
4、資金監管
賣家在銀行開戶,買方將錢打入賣家賬戶,銀行將這筆錢暫時凍結,過戶完成後解凍,付給賣家。做“資金監管”就像買房賣房時用了“支付寶”壹樣,貨不到不付款,同理,不“過戶”不給錢。過去很多二手房交易風險都發生在“付款”這個環節,對於賣家來說,將錢放到固定的賬戶凍結,對於賣家來說也規避了壹個風險,即房屋已經過戶給買家,卻追不到錢,或者買家不能按時給錢的風險!
5.交稅過戶
繳稅,即買賣雙方去地稅局交納房屋買賣所涉及的稅費,過戶即產權由A轉移到B的過程,過戶完成後,房屋的產權即轉移到買方名下,交易完成,繳稅和過戶壹般可以在同壹天進行(部分城區由於繳稅、過戶取號壹號難求,有可能會有延時),繳稅時,買賣雙方必須全部到場,需先去地稅局交完全部相關稅款,憑稅票再去“建委”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壹)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房屋買賣;
(四)房屋贈與;
(五)房屋交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