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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沒有黨組織,黨員關系轉去哪裏

所在單位沒有黨組織的,黨員組織關系可轉到其單位生產經營所在地或納稅關系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管理,待黨員人數滿足成立支部條件後成立支部或聯合支部

轉黨員關系的具體流程:

(1)黨組織批準。黨員轉移組織關系時經黨組織批準,方可辦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2)開出證明信。黨員本人所在的支部開出證明,由黨員本人持證明到上級黨委組織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3)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由組織部門開具統壹式樣的“中國***產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要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

(4)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由黨員自己攜帶,不能自己攜帶的,應由機要交通或機要郵政轉遞。

(5)黨員必須在有效期內辦理黨組織關系接轉手續。

(6)做好審查核對。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在接收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時,要認真審查核對,對不符合接轉手續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要退給黨員本人,讓其按規定重新辦理接轉手續。

黨支部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動員黨員努力完成所擔負的各項任務。

2、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3、經常對黨員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黨的傳統作風教育,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遵守紀律,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聯系黨員,經常了解黨員的意見建議,尊重黨員的合理化建議,維護黨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利益,豐富黨員的物質文化生活。

5、充分發揮黨員的創造性和積極性,鼓勵和支持他們改進提高工作。

6、堅持黨員標準吸收積極分子入黨,收繳黨費、審查和鑒定黨員,表揚黨員的模範事跡,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糾正各種不正之風。

7、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揭露改正工作中缺點和錯誤,教育、監督黨員幹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黨紀政紀,保障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

8、全面正確地貫徹幹部隊伍的“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積極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優秀青年幹部。

法律依據

《中國***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 第二十五條 黨員組織關系是指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隸屬關系。

每個黨員都必須編入黨的壹個支部、小組或者其他特定組織。有固定工作單位並且單位已經建立黨組織的黨員,壹般編入其所在單位黨組織。沒有固定工作單位,或者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黨員,壹般編入其經常居住地或者公***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園區、樓宇等黨組織。

黨員工作單位、經常居住地發生變動的,或者外出學習、工作、生活6個月以上並且地點相對固定的,應當轉移組織關系。具有審批預備黨員權限的基層黨委,可以在全國範圍直接相互轉移和接收黨員組織關系。黨組織接收黨員組織關系時,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適當方式查核黨員檔案。對組織關系轉出但尚未被接收的黨員,原所在黨組織仍然負有管理責任。黨組織不得無故拒轉拒接黨員組織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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