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內,推行績效考核的壹些基本的程序有以下幾個方面,分別是:
績效考核工作按照“計劃、總結 、評估、反饋”的流程,對各項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動態管理。開展績效考核工作壹般按照以下四個步驟進行:
1、制定績效計劃。根據上級工作任務和本單位工作職能,各科室按目標時序進度安排,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並把工作計劃細化到考核對象。考核對象應根據自己的崗位在每季度初填寫好《工作目標量化評分表》,並報送街道績效辦。
2、做好工作紀實。按照績效計劃安排,考核對象應做好績效工作記錄,工作記錄在《晉江市績效管理工作日記》上,工作日記記錄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況。考核對象應按月份、季度和年度進行工作總結,逐條列舉工作目標和進展情況、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在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臺帳》應盡量把工作內容細化、量化。個人績效工作臺賬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門收集後報送至街道績效辦,由街道績效辦統壹管理。
3、組織績效評估。全體考核對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寫《梅嶺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評分表》,並經各項工作的直接領導評價、打分後,於每季度首月5日前匯總至街道績效辦。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實際需要,召開述職評議會,對考核對象上壹季度工作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評定,由街道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在逐級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考核等次。主要領導績效考核等次應在與單位績效評估暨“五大戰役”考評結果以及單位獎勵懲戒情況掛鉤。績效考核結果按幹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4、做好績效反饋。在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後,對照職能工作目標,指定專人向考核對象反饋考核結果。註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考核對象的績效情況進行講評,主要是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明確方向。績效考核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廣泛接受幹部群眾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