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1、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500元的,稅率是3%。
3、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稅率是10%,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稅率是20%;
4、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是25%,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是30%。
二、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方式:
1、申請人自行申請退稅,申請人可通過稅務局網站、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郵寄申辦、或者直接前往辦稅服務大廳等方式進行辦理年度匯算,並結清應退稅款;
2、委托公司代繳個稅人員協助辦理退稅;
3、委托涉稅專業服務單位或者個人代為退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