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和國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的若幹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單位聘用殘疾人可以享受壹定的稅收優惠。具體而言,對於聘用殘疾人的單位,其可以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1.減按比例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單位聘用的每名殘疾人的年度實際工資總額可按照3萬元/年的標準扣除,單位繳納的所得稅應當減按比例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繳納;2.應繳納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稅金,也可以按照聘用殘疾人的數量和實際工資總額享受相應的減免。值得註意的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單位需要滿足壹定條件,比如聘用殘疾人的人數、工資總額等。此外,對於聘用殘疾人的納稅人而言,還可以在年度所得稅申報表上註明相關的信息,享受政策。
是否有其他形式的補貼政策,鼓勵單位聘用殘疾人?除了稅收優惠政策外,國家和地方還提供了多種形式的補貼政策來鼓勵單位聘用殘疾人,比如殘疾人就業補貼、殘疾人崗位適配改造補貼等。具體政策內容和標準可能因地區和行業的不同而略有差異,建議前往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者相關機構咨詢。
單位聘用殘疾人可以享受壹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包括減按比例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減按比例計算的應繳納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形式的補貼政策來鼓勵單位聘用殘疾人。建議單位了解相關政策後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為殘疾人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 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壹)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二)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