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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綜合所得稅的計算

1.從2022年6月65438+10月1起,將年終獎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是將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再按月稅率表單獨計算納稅。

2.北青-北京頭條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18年2月發布了《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優惠政策銜接的通知》,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征收方式的通知》的規定。2021,65438+2,31之前,未並入當年綜合所得的,按照本通知所附的月綜合所得稅率表(簡稱月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3.當然,根據這壹規定,居民個人可以獲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其實這是中國稅改後的壹個過渡性政策,為期三年,今年年底到期。

4.也就是說,從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居民個人獲得年度壹次性獎金,全部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這也意味著,如果在今年年底前拿到年終獎,可以選擇兩種計稅方式中的壹種,分別計稅和合並計稅。但是,如果妳在明年6月5438+10月拿到年終獎,即使這部分獎金屬於2021,也只能以合並納稅的方式納稅。

5.此外,根據此前規定,單位向個人發放的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不含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這項規定也將於今年年底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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