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業務概述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是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主管稅務機關依法確定的申報期,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的業務。
二、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增值稅普通發票壹窗式票表比對準備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5]141號)
三、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表》,2份。
四、納稅人應提供的信息。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所附數據(表1)
2.《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領用月報表》和已開具的統壹發票存根聯(機動車經銷企業提交)
3.按月報送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清單及其電子信息(機動車經銷企業報送)。
4.按月報送機動車經銷企業銷售清單及其電子信息(機動車經銷企業報送)。
5.實行稅控收款機的納稅人,需提交稅控收款機IC卡。
動詞 (verb的縮寫)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按月分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應當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壹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繳納稅款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次月壹日起十天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納稅義務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完稅憑證的次日起七日內申報納稅。
六、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齊全,填寫內容準確,手續齊全,無違法問題,符合當場條件。
七。工作標準和要求
1.查看和接收數據
(1)檢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資料是否齊全,內容是否完整準確,印章是否齊全;
(2)檢查納稅人提供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與所附數據數字是否存在邏輯關系;
(三)紙質資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納稅人補正或者重新填寫;
(四)收集申報信息並輸入系統;
(5)對使用稅控收款機的小規模納稅人進行“壹窗式”比對。
(6)納稅人申報資料齊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與所附資料存在邏輯關系,符合申報條件的,納稅人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上簽字,將申報資料匯總到系統中,當期有稅的開具完稅證明。
2.數據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