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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香港上市的內地公司的原始股,可以在香港市場交易嗎?

不壹定。這要看妳們公司去香港上市采用的是什麽樣的法律架構。如果是VIE(俗稱“協議安排”),那確實妳所持有的境內公司股份和境外離岸公司的股份不是壹回事,當然也就不能在境外交易。如果想要交易,公司需要安排妳們這些原始股東的股權在境外離岸公司還原,並且在券商登記,這樣上市禁售期滿後就可以交易了。但是,國內很多公司所謂的職工原始股,僅僅是個人和公司的協議,並沒有在工商局變更。理論上,這部分股權在上市時候如何認定是有法律障礙的。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壹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

《關於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7號)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非原始股是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後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原始股,指個人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掛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該公司掛牌前和掛牌後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轉股)。

2019年9月1日之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的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按照現行股權轉讓所得有關規定執行,以股票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由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自2019年9月1日(含)起,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的個人所得稅,以股票托管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由股票托管的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具體征收管理辦法可參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0]70號)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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