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所謂地方債券,是相對國債而言,以地方政府為發債主體。不過我國債券業內也往往把地方企業發行的債券列為地方債券範疇。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許多地方政府為了籌集資金修路建橋,都曾經發行過地方債券。有的甚至是無息的,以支援國家建設的名義攤派給各單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當部分工資。但到了 1993年,這壹行為被國務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對地方政府承付的兌現能力有所懷疑。此後頒布的《中華人民***和國預算法》第28條,明確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中國的地方政府債券最早出現在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初期,1981年恢復國債後地方債券就不見蹤影了,1993年地方國債被國務院明確“叫停”,原因是“懷疑地方政府承付的兌現能力”。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預算法》第28條明確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地方政府債券”的禁令壹直保持至2009年。 恢復地方債券應對金融危機
中國財政高層第壹次公開表態發行地方債券是在2007年9月,時任財政部部長的金人慶在APEC財長會議提交的報告中表示,中國政府正考慮授權地方政府發行債券。
2009年2月17日,在北京舉行的十壹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委員長會議聽取了《國務院關於安排發行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的報告》有關情況的匯報。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教授在接受南方都市報采訪時表示,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聽取《國務院關於安排發行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的報告》有關情況匯報,屬於履行正常的法律程序,因為國務院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需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
劉桓教授同事表示,此前,實際上地方政府的各種變相債務並不少,例如以信托公司的形式為壹些市政建設項目籌措資金。 2千億地方債券分配方案確定
由財政部代理發行的2000億地方債券分配方案目前已經基本確定,獲各省、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地方政府債券收支安排專項預算調整方案報告》通過後,即可發行上市。此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債券(壹期)30億元已獲準發行,這也是全國範圍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第壹期。目前,北京地方債的預算安排也已進入人大審議程序。
截止2009年3月27日已獲知的2000億地方債各省份的分配方案中,四川由於受汶川大地震影響,獲得的發行額度最大,達到180億元。其他省份,河北60億元;新疆30億元;安徽40億元;雲南84億元;廣西65億元;陜西60億元;寧夏30億元;貴州64億元;遼寧66億元;廣東110億元。據悉,目前各地方政府在核定的規模範圍內,正在積極履行項目確定、預算調整、人大審批等程序。財政部將根據地方政府上報的債券發行計劃,按照成熟壹期發行壹期的原則,盡快組織債券發行。 首期地方政府債券4月3日上市
作為首期地方政府債券,200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債券(壹期)將於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1日在上證所發行,發行結束後將於2009年4月3日上市。
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年利率為1.61%,期限3年,利息每年支付壹次。本期債券起息日為2009年3月30日,每年3月30日(逢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12年3月3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壹年利息。
本期債券采用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掛牌分銷為承銷商在上證所交易系統掛牌賣出;協議分銷為承銷商同其他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簽訂分銷協議進行分銷認購。
采用協議分銷的承銷商,須在2009年4月1日前向上證所發出分銷申請,以便上證所及時進行債權登記,上證所將於2009年4月2日將債權壹次性轉入分銷證券賬戶。
本期債券將於2009年4月3日在上證所競價系統和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上市交易,證券簡稱為“09新疆01”,證券代碼為“130000”,交易數量以手為單位(1手=1000元面值)。
本期債券交易方式為現券和新質押式回購,新質押式回購對應的質押券申報和轉回代碼為“10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