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名:公安局
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局受當地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雙重領導。
第二名:財政局
財政局負責地方財政工作,執行財政制度,按政策組織財政收入,保證財政支出,管好用好地方財政資金,促進工農業生產和各項事業的發展。
第三名:稅務局
稅務局是負責稅收工作的政府機構。
第四名:自然資源局(原國土局)
自然資源局,壹般是市機構改革新設立的單位,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第五名:交通局
交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運輸行業管理的工作機構。壹般設有辦公室、人事部、綜合部、財務部、規劃基建部、政策法規部等6個職能部門,市級交通事業單位8個。
第六名: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原住建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壹般有辦公室等12部門,以及規劃分局、管理處等部分直屬機構。
第七名:教育局
教育局是主管教育和語言工作的政府部門。
第八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原城市監察局)
實際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集中了過去我國各政府機構所擁有的城市執法職能,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對無證違法建設的處罰)、道路交通秩序(對違法占道的處罰)、工商行政管理(對無證經營的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現場管理)
第九名:市場監管局(由原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單位合並而成)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經中央編委批準設立的政府管理機構。
第十名:民政局
民政局是市政府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