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向規模以上企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寧波市政府[2014]9號)
1.納稅有困難的“小規模”企業,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三年內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優惠,第壹年減征30%的應納稅額,第二年減征50%,第三年減征70%;2.支持和引導“小規模”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經認定的“小規模”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享受企業所得稅。
2 .對“小規”首次進行調控的企業,經地方稅務部門批準,其水利建設基金減半征收,如當年已繳納,次年減半征收。
3.“小規模上調”企業享受基本養老金和基本醫療單位3年優惠政策期,即允許在第壹個規模後3年內暫時下調單位繳費比例,每年下調幅度相當於企業統籌繳費1個月的金額,每年6月份下調。
4.“小規模”企業首次獎勵,其中市財政獎勵2萬元,鼓勵縣(市)給予配套獎勵。
5.各縣(市)、區根據已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對已繳納稅收的新增地方財政部分給予適當補助或獎勵。“小升初”企業上年繳納。
6.符合產業轉型升級方向,依法辦理就業登記,參加社會保險,連續兩年履行繳費義務,勞動關系穩定,積極采取措施開展穩定就業。
對報告年度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人數(不含退休、死亡、入伍、升學原因)低於65438人+當年平均參保人數0.5%的“小規模”企業,給予穩定就業和失業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補貼金額為申報年度企業失業保險單位實際繳費額的50%。
擴展數據:
“小升降規”的具體工作要求
(1)把握目標,推動落實。各地要抓緊將任務目標數量分解到鄉鎮(街道、園區),制定年度工作推進計劃,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具體責任人,完善監控隊伍培養,切實加強對鄉鎮(街道、園區)“小促”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考核。
(2)抓基礎,促培養。圍繞年度目標任務,以2065,438+07年應納稅主營業務收入10-2000萬元的小微企業為重點,深入實地走訪,以全省八萬億產業和《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計劃》確定的重點發展產業11小微企業為重點,
以及創新型、科技型、成長型、“專精創新型”企業,以基數不低於65438+年度目標任務的0.5倍,遴選確定培育企業,建立“小規模”重點企業培育數據庫,加強對入庫企業的監測分析、動態調整和跟蹤服務。?
(三)抓精準服務,促幫扶。建立走訪重點企業聯系制度,定期聯系走訪重點培育企業,及時收集整理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突出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加強現場幫扶和專家組指導,切實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和成長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根據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和類型,組織專業的培訓服務和項目,提高企業家素質,加快小微企業升級換代,增強發展後勁。?
(4)抓優環境,促提升。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政策,整合政策和要素資源,加大對重點培育企業和新監管企業的支持力度。
加強對企業工作效果和典型經驗的宣傳推廣,進壹步激發我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情,積極為“小促”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
(5)抓嚴考核促進步。我局將按照“小升級”工作的部署要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和考核。
考核內容包括: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提檔升級企業結構和成長經營情況、培育數據庫建設和監測報告制度執行情況、小微企業扶持政策宣傳落實情況。對推進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的地區,將適時進行約談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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