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做好支幫促工作,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稅務所壹般按行業或行政區劃、自然經濟區設置,它是處在最基層的壹級稅務機構。。
1994年,為了進壹步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更好地發揮國家財政的職能作用,增強中央的宏觀調控能力,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我國開始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同時,為了適應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需要,我國對稅收管理機構也進行了相應的配套改革。中央政府設立國家稅務總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省及省以下稅務機構分設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兩個系統。
稅務機關的單位性質屬於行政,是具有行政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國家行政單位。國家正式的稅務工作人員是具有公務員的身份的。
不管是國稅還是地稅,都是同樣的稅務行政單位,工作性質是壹樣的。 其工作人員同屬國家公務員,應該是執行同樣的工資待遇。
稅務局與稅務所的關系
稅務局與稅務所是上下級關系,壹般來說稅務局是轄區稅務的管理機構,稅務所是在稅務局領導下的業務執行機構。
稅務所指的是我國縣 (市) 稅務局的派出機構。
稅務所的主要職責是: 正確貫徹稅收政策法令,依法辦事、依率計征,在加強征收管理的基礎上大力組織財政收入,努力完成上級機關下達的各項任務; 編制稅收計劃,為上級機關編制稅收計劃提供基礎資料,並執行上級稅務機關下達的稅收計劃。
稅務所壹般按行業或行政區劃、自然經濟區設置,它是處在最基層的壹級稅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