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的,按照稅務登記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上的地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寫的是“銀行及賬號”,所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要填寫企業的基本銀行及賬號。
3.銷售者開具發票時,應當如實開具與實際業務相符的發票。買家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即不允許更改其銷售的內容,如提供住宿費、開具“旅遊服務”發票等。
4.發票嚴格按照貨物和服務的稅目分類編碼開具。新系統開具的發票不能以“辦公用品”、“壹批物資”、“禮品”等籠統方式開具。例如,在貨物和服務的稅收分類和編碼中,有壹個“紙文具和辦公用品”的詳細類別。所以在發票匯總中寫“紙質文具及辦公用品”是符合規範的。
5.發票上的單價和數量應根據相關稅法如實填寫。銷售商品時,應當在發票上反映單價、數量和金額;如果屬於服務性勞動,真的沒有什麽單位量不能體現。
6.開票時有限制,所售商品不能壹次全部打開。單獨開票時,數量會是小數,如“0.4套”,只要單獨開票的總金額與實際銷售數量壹致即可。
7.對開票人填寫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稅務方面的要求,但建議如實填寫開票人姓名,尤其是在領取壹些相對於企業來說金額較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開票人不應是“管理員”。順便提醒壹下,獲取壹些新成立的商業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查當地工商局網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開票人是“管理員”,要特別警惕。
8.增值稅發票的“開票人”和“復核人”能否為同壹人,在稅務上沒有要求,但從內控管理的角度來看,“開票人”和“復核人”不應為同壹人,尤其是在領取壹些相對於企業金額較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9.成品油專用發票,發票左上角有“成品油”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