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協議1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年月日在北京簽署。
(以下簡稱“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成立並合法存續的公司。
它的地址是:
(以下簡稱“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成立並合法存續的有限公司。
它的地址是:
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合作內容
1.1甲方授權乙方在互聯網購物平臺(天貓、JD.COM、亞馬遜、1號店商城、Suning.cn商城)(以下簡稱“B2C”)申請並建設網上店鋪,委托乙方對甲方所有的商品進行互聯網銷售,並提供甲方所有店鋪的運營、策劃、推廣、裝修等服務..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甲方產品包括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生產、銷售或經營的所有產品。
1.2本協議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代理文件等。)關於作為品牌所有人或產品所有人或具有代理權的代理人的主體資格。
第二條店鋪的申請和建設
2.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開始為甲方申請網上店鋪,乙方負責為甲方在B2C平臺註冊店鋪,開設B2C店鋪賬戶。
2.2甲方負責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進入B2C平臺和申請店鋪註冊所需的全部文件和資料。
2.3乙方負責甲方B2C店鋪首頁裝修及產品模板設計,包括店鋪招牌設計、店鋪首頁定制區設計、店鋪首頁左分類欄設計、店鋪產品展示設計、店鋪產品模板設計。上線前提交甲方最終確認。
2.4乙方負責將產品上架到甲方的B2C店鋪。上架產品以甲方提供的產品目錄為準,如甲方有異議,應及時提交乙方修改。
2.5乙方承諾,在為甲方申請網店註冊的過程中,如因甲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而導致網店註冊申請延誤,甲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2.6甲方B2C商城店鋪註冊經營期間,應向B2C平臺繳納的保證金、技術服務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按其所在B2C平臺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相關費用。
第三條網絡營銷
3.1乙方負責甲方B2C店鋪的日常運營,包括:
3.1.1 B2C店鋪網絡維護技術支持;
3.1.2產品更新和上架;
3.1.3協同制定和完善運營策略;
3.1.4推廣頁面制作及店鋪改版設計;
3.1.5數據提取分析和內部流程改進;
3.1.6客服售前售後咨詢及服務質量檢測;
3.1.7促銷活動的策劃與實施;
3.1.8會員管理與營銷;
3.1.9分銷平臺的維護和完善;
3.1.10 SNS推廣維護。
3.2乙方負責甲方的年度廣告策劃,並提供切實可行的廣告實施方案。
3.3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獲取每月產品銷售數量、客單價、轉化率、總銷售額等交易數據,並於每月5日前提供給甲方。乙方與甲方業務相關的專業分析報告可以先提供給甲方。
3.4乙方承諾在甲方B2C店鋪銷售的商品均為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非甲方生產或銷售的商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
3.5對於通過甲方B2C店鋪完成的產品銷售,甲方應負責提供相關產品、產品質量、產品運輸、產品售後等相關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3.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B2C平臺的賬戶密碼和支付寶登錄密碼,以方便乙方操作和甲乙雙方結算核實月銷售傭金;甲方修改支付寶登錄密碼的,應在修改密碼的第壹個工作日之前通知乙方。支付寶登錄密碼僅供乙方在計算店鋪銷售額時使用。
3.7甲方應積極配合本協議所述產品的銷售。如有任何產品宣傳推廣活動,甲方應至少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交相應的活動資料,以便乙方根據其專業判斷做出相應安排。
3.8甲方承諾遵守網店所在B2C平臺的服務協議和支付服務協議,以及B2C平臺和支付平臺上所有已公布或可能公布的規則。所有規則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壹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商店權利
4.1乙方為甲方申請的B2C網上商店的所有權屬於甲方..
4.2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產品的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利用於其他目的,但為本協議目的的正常使用除外。
第五條合作期限
5.1本協議的履行期限自網上商店正式運營日起至年月日止。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5.2如甲方在本協議期滿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乙方續約,則雙方可協商確定下壹年度的合作事宜,並簽訂後續合作的相關合同。
第六條傭金
6.1甲方按貨物庫存折扣(新品折扣)價格(不含物流費)向乙方供貨。
6.2上述銷售傭金計算方法中,銷售商品總營業額的計算日為每個自然月的最後壹個日歷日,采用累計計算方法。
6.3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雙方於每月10日(如遇休息日可順延至下壹個工作日)結算上月傭金,甲方全額支付傭金,會計期為40天。
6.4甲方的賬戶信息為:
帳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第七條保密
7.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本協議內容。
7.2如果本協議任何壹方故意或嚴重疏忽提供不充分或虛假信息,造成另壹方遭受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按本協議終止前三個月的平均傭金為基數計算的月傭金(網店成功開店不足三個月的,按實際時間計算)向乙方支付三個月的傭金損失。剩余協議時間不足三個月的,按實際剩余月數計算。
8.2除上述約定外,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9條免責條款
9.1因戰爭、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協議而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情況發生後及時通知對方,避免損失擴大。
9.2如因國家互聯網或其他相關政策變化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互不負責。
第十條其他
10.1在本協議簽署後的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除國家法律或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任何壹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如果壹方確定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應至少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另壹方,雙方應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在達成書面協議之前,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10.5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6本協議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電子商務協議第二章商務協議(business agreement)是指社會組織或個人之間就商務問題或事項通過協商取得,並發表意見後訂立的,明確規定相互權利義務的契約性文件。以下是我為妳精心推薦的美團電商協議。歡迎閱讀收藏。希望對妳有幫助。
甲方:濰坊掌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友好協商,本著誠信原則,簽訂本協議。
壹、合作內容
1.甲方在乙方“美團外賣”平臺上發布甲方餐食的在線外賣訂餐信息,並向乙方用戶提供所訂餐食。乙方提供美團外賣平臺,供甲方發布其外賣訂餐信息。
2.本協議自甲方餐食在乙方美團外賣平臺上線之日起生效,合作有效期至20xx年。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美團外賣平臺的線上宣傳。
2.甲方為乙方在消費群體中進行相關宣傳和介紹,以提高甲方的知名度。
3.如果乙方提供的餐食出現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權隨時通知終止本合同,並運營乙方的餐食下線。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開通綠色通道,具體事宜如下:乙方收到甲方用戶訂單後,優先考慮甲方用戶訂單,乙方負責將訂單所述餐食及時送達甲方用戶。
2.乙方保證提供單位資質證明蓋章復印件,包括工商登記證、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及相關資質,因乙方資質問題導致本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確保其具備提供本合同項下餐食和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外賣服務所必需的資質審批、管理制度和合格人員,並確保配送至甲方用戶的餐食安全、及時、無汙染。
4.在雙方約定的在線時間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取消或變更甲方已向乙方推出的外賣餐食及相應服務內容。如甲方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或取消,應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甲方,雙方另行協商對頁面進行相應調整後再進行變更。
5.乙方有義務為甲方創作提供合作期間甲方外賣平臺上營銷活動及品牌形象展示所需的所有文字、圖片、視頻,乙方保證對這些資料擁有完整的權利,並有權授權甲方為本協議目的使用。
6.乙方外賣服務需要在網上標示的餐食價格之外收取費用的,應當告知甲方,由甲方在頁面上明確。乙方送餐人員將食品送達甲方用戶後,乙方送餐人員將現場向甲方用戶收取餐費(含外賣費)。如果甲方用戶需要用餐發票,乙方應負責提供。
7.甲方系統通知乙方下單後,如乙方因餐食售罄而無法提供,乙方應立即致電。對下訂單的消費者和甲方進行合理的安撫和處理。
8.如果甲方用戶取消預訂,甲方應在收到取消申請後通知乙方取消相應的外賣訂餐項目。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通知進行相應的調整。
四。合作協議
1.雙方品牌都是屬於自己的。甲乙雙方不得使用對方的名稱、日誌、銷售、宣傳品、廣告、報紙、雜誌、傳單等。未經對方授權的相關內容。由此產生的任何不利後果和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導致另壹方遭受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投訴、舉報、訴訟或處罰、賠償等。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法行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在65,438+00天內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3.本協議任何壹方應對另壹方的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及其他保密信息嚴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壹方未履行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在使用甲方平臺時,應保證每月交易30筆以上,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下線。
5.資料包(甲方為乙方提供宣傳資料包,乙方需支付相關費用)
6.甲方可以提供推廣、引流、推廣等增值服務。如乙方需要定制,需支付相應費用並簽訂補充協議。
動詞 (verb的縮寫)爭端解決
本協議項下的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壹致,任何壹方有權將全部內容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甲方蓋章和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號碼
簽署日期
電子商務協議第三條(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就工作服生產業務達成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壹條:產品名稱、價格和數量。(附詳細報價。該價格經雙方認可,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交貨地點和時間。
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
時間:本合同簽訂後20天內,乙方收到預付款。
第三條,加工形式。
1.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服裝款式和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後進行批量生產。
2.乙方承包材料並提供所有輔助材料。
3.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甲乙雙方根據訂單進行驗收,並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選定服裝款式和面料後,在本合同生效和執行期間,不得擅自變更。
2.甲方應設定測量時間,並確保人員齊全。
3.根據本合同的付款日期按時付款,不得延誤。
4.甲方應承擔從北京到福州的所有交通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如有任何生產問題,乙方應負責改正並作出相關賠償。
2、按照本合同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如不按時交貨,甲方承擔乙方每日貨款的千分之二作為違約金。
3.由於乙方未能及時電告甲方,因未能及時投保貨物而造成的壹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結算方式。
1,支票結算。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甲方預付50%的貨款給乙方..
2.終止付款的金額應根據服裝的實際數量和雙方認可的金額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並驗收合格後,應在30天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如有延誤,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第七條。本合同的有效期從簽訂之日起至全部貨款結算之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內,壹方要解除合同,應賠償另壹方30%的貨款作為違約金。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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