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點擊“納稅服務”標簽;
2.在“稅務服務”標簽下,點擊“網上稅務服務”選項;
3.進入“網上辦稅”頁面後,點擊頁面左側的“納稅申報”按鈕,然後點擊“進入納稅區域”;
4.在出現的對話框中,輸入納稅人識別號和密碼後,進入辦稅大廳,申報納稅;
5.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附表及其他附頁材料;
6.提交完成的報告,系統將自動檢查提交的數據。如有錯誤,系統會提示,然後根據提示修改;
7.如果沒有錯誤,系統會提示申報成功,然後提示扣款。如果扣款成功,則完成網上申報。
發票是指壹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和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是收付款項的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已經發生,不能證明款項是否已經收到或支付。
發票是指賣方在經濟活動中向買方出具的文本,包括向買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約定價格等。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七條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個人。增值稅起征點的範圍如下:
(壹)銷售商品,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二)銷售應稅服務,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3)按時間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前款所稱銷售額,是指本細則第三十條第壹款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總局在規定的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