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登錄電子稅務局
首先,納稅人需要使用稅務登記時獲得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所在地的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登錄後,將進入電子稅務局的主界面。
二、選擇打印完稅證明功能
在電子稅務局的主界面,納稅人需要找到並點擊“完稅證明打印”或類似的功能選項。該功能通常位於“查詢打印”或“證明打印”等模塊下。
三、輸入查詢條件
進入完稅證明打印頁面後,納稅人需要輸入相關的查詢條件,如納稅期限、稅種、納稅人識別號等,以便系統能夠準確地檢索到所需的完稅信息。
四、預覽並打印完稅證明
在輸入查詢條件後,系統將顯示出符合條件的完稅證明列表。納稅人可以預覽完稅證明的內容,確認無誤後,選擇打印選項進行打印。通常,電子稅務局支持在線打印或下載後打印兩種方式,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
五、保存完稅證明
打印完成後,納稅人應妥善保存完稅證明。完稅證明是納稅人已繳納稅款的憑證,對於日後的稅務審計、貸款申請等場景具有重要的證明作用。
綜上所述:
電子稅務局提供了便捷的完稅證明打印功能,納稅人只需登錄電子稅務局,選擇相應的打印功能,輸入查詢條件,即可預覽並打印完稅證明。在打印完成後,納稅人應妥善保存完稅證明,以備日後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
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壹條規定:
納稅人在申報繳納稅款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並根據不同的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壹)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二)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
(三)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
(四)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
(五)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六)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