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響個人征信: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會被傳輸到全國工商系統黑牌企業數據庫,實現全國範圍內監管,同步在全國金融征信系統中納入不良記錄;
2、企業無法正常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3年內,企業的名稱不能再重新使用;
3、工作受限: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國範圍3年內都不得申請或擔任其他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進入工商系統黑名單:被吊銷企業的法人代表,終身進入工商系統黑名單,不得再兼任其他公司法人代表還要被列入“黑名單”不能設立新公司;
5、生活、出行受限:法人代表無法購買機票,不能辦理貸款;
6、連帶責任:影響公司所有股東的信用。
辦理註銷營業執照流程: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壹張國稅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後,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壹張地稅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會收回營業執照。
綜上所述,原公司在註銷之前,法人資格仍然存在不變,原債務債權仍由原公司承當,同時長期未關門註銷企業影響範疇將擴展至企業法人個人征信項目,其影響涉及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在3年內無法使用本人的名字再註冊其他公司;個人信譽不良記錄也將保持7年;稅務機構進行大數額罰款;往後也不可以再創辦其他公司;出國旅遊護照也會遭到嚴重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壹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壹)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壹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