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件為證: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農產品初加工有關範圍的補充通知
財稅[2011]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壹步規範農產品初加工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現就《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以下簡稱《範圍》)涉及的有關事項細化如下(以下序數對應《範圍》中的序數):
壹、種植業類
(壹)糧食初加工。
1.小麥初加工。
《範圍》規定的小麥初加工產品還包括麩皮、麥糠、麥仁。
2.稻米初加工。
《範圍》規定的稻米初加工產品還包括稻糠(礱糠、米糠和統糠)。
4.薯類初加工。
《範圍》規定的薯類初加工產品還包括變性澱粉以外的薯類澱粉。
*薯類澱粉生產企業需達到國家環保標準,且年產量在壹萬噸以上。
6.其他類糧食初加工。
《範圍》規定的雜糧還包括大麥、糯米、青稞、芝麻、核桃;相應的初加工產品還包括大麥芽、糯米粉、青稞粉、芝麻粉、核桃粉。
(三)園藝植物初加工。
2.水果初加工。
《範圍》規定的新鮮水果包括番茄。
(四)油料植物初加工。
《範圍》規定的糧食副產品還包括玉米胚芽、小麥胚芽。
(五)糖料植物初加工。
《範圍》規定的甜菊又名甜葉菊。
(八)纖維植物初加工。
2.麻類初加工。
《範圍》規定的麻類作物還包括蘆葦。
3.蠶繭初加工。
《範圍》規定的蠶包括蠶繭,生絲包括廠絲。
二、畜牧業類
(壹)畜禽類初加工。
1.肉類初加工。
《範圍》規定的肉類初加工產品還包括火腿等風幹肉、豬牛羊雜骨。
三、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壹壹年五月十壹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的通知
財稅〔2008〕1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為貫徹落實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現將《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印發給妳們,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各地財政、稅務機關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執行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反饋,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對《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內的項目進行調整和修訂。
附件: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2008年版).pdf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十壹月二十日
附件:
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範圍(試行)
(2008 年版)
壹、種植業類
(壹)糧食初加工
1.小麥初加工。通過對小麥進行清理、配麥、磨粉、篩理、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小麥面粉及各種專用粉。
2.稻米初加工。通過對稻谷進行清理、脫殼、碾米(或不碾米)、烘幹、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成品糧及其初制品,具體包括大米、蒸谷米。
3.玉米初加工。通過對玉米籽粒進行清理、浸泡、粉碎、分離、脫水、幹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產的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鮮嫩玉米經篩選、脫皮、洗滌、速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生產的鮮食玉米(速凍粘玉米、甜玉米、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類初加工。通過對馬鈴薯、甘薯等薯類進行清洗、去皮、磋磨、切制、幹燥、冷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薯類初級制品。具體包括:薯粉、薯片、薯條。
5.食用豆類初加工。通過對大豆、綠豆、紅小豆等食用豆類進行清理去雜、浸洗、晾曬、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豆面粉、黃豆芽、綠豆芽。
6.其他類糧食初加工。通過對燕麥、蕎麥、高粱、谷子等雜糧進行清理去雜、脫殼、烘幹、磨粉、軋片、冷卻、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燕麥米、燕麥粉、燕麥麩皮、燕麥片、蕎麥米、蕎麥面、小米、小米面、高粱米、高粱面。
(二)林木產品初加工
通過將伐倒的喬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葉、鋸段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鋸材。
(三)園藝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將新鮮蔬菜通過清洗、挑選、切割、預冷、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凈菜、切割蔬菜。
(2)利用冷藏設施,將新鮮蔬菜通過低溫貯藏,以備淡季供應的速凍蔬菜,如速凍茄果類、葉類、豆類、瓜類、蔥蒜類、柿子椒、蒜苔。
(3)將植物的根、莖、葉、花、果、種子和食用菌通過幹制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初制幹菜,如黃花菜、玉蘭片、蘿蔔幹、冬菜、梅幹菜、木耳、香菇、平菇。
* 以蔬菜為原料制作的各類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經排氣密封的各種食品。下同)及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2.水果初加工。通過對新鮮水果(含各類山野果)清洗、脫殼、切塊(片)、分類、儲藏保鮮、速凍、幹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各類水果、果幹、原漿果汁、果仁、堅果。
3.花卉及觀賞植物初加工。通過對觀賞用、綠化及其它各種用途的花卉及植物進行保鮮、儲藏、烘幹、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各類鮮、幹花。
(四)油料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紅花籽及米糠等糧食的副產品等,進行清理、熱炒、磨坯、榨油(攪油、墩油)、浸出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植物毛油和餅粕等副產品。具體包括菜籽油、花生油、豆油、葵花油、蓖麻籽油、芝麻油、胡麻籽油、茶子油、桐子油、棉籽油、紅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餅粕、豆餅、棉籽餅。
* 精煉植物油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五)糖料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各種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甜菊等,進行清洗、切割、壓榨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制糖初級原料產品。
(六)茶葉初加工
通過對茶樹上采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進行殺青(萎雕、搖青)、揉撚、發酵、烘幹、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初制毛茶。
* 精制茶、邊銷茶、緊壓茶和摻兌各種藥物的茶及茶飲料不
屬於初加工範圍。
(七)藥用植物初加工
通過對各種藥用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種子等,進行挑選、整理、捆紮、清洗、涼曬、切碎、蒸煮、炒制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材。
* 加工的各類中成藥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八)纖維植物初加工
1.棉花初加工。通過軋花、剝絨等脫絨工序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皮棉、短絨、棉籽。
2.麻類初加工。通過對各種麻類作物(大麻、黃麻、槿麻、苧麻、檾麻、亞麻、羅布麻、蕉麻、劍麻等)進行脫膠、抽絲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幹(洗)麻、紗條、絲、繩。
3.蠶繭初加工。通過烘幹、殺蛹、繅絲、煮剝、拉絲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蠶、蛹、生絲、絲棉。
(九)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初加工
通過對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去除雜質、脫水、幹燥、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工業初級原料。具體包括:天然橡膠生膠和天然濃縮膠乳、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案油、香茅油、木薯澱粉、木薯幹片、堅果。
二、畜牧業類
(壹)畜禽類初加工
1.肉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包括各類牲畜、家禽和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以及其他經濟動物)宰殺、去頭、去蹄、去皮、去內臟、分割、切塊或切片、冷藏或冷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鮮肉、冷藏肉、冷凍肉、絞肉、肉塊、肉片、肉丁。
2.蛋類初加工。通過對鮮蛋進行清洗、幹燥、分級、包裝、冷藏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各種分級、包裝的鮮蛋、冷藏蛋。
3.奶類初加工。通過對鮮奶進行凈化、均質、殺菌或滅菌、灌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巴氏殺菌奶、超高溫滅菌奶。
4.皮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皮張剝取、浸泡、刮裏、晾幹或熏幹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生皮、生皮張。
5.毛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毛、絨或羽絨分級、去雜、清洗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洗凈毛、洗凈絨或羽絨。
6.蜂產品初加工。通過去雜、過濾、濃縮、熔化、磨碎、冷凍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蜂蜜、蜂蠟、蜂膠、蜂花粉。
* 肉類罐頭、肉類熟制品、蛋類罐頭、各類酸奶、奶酪、奶油、王漿粉、各種蜂產品口服液、膠囊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二)飼料類初加工
1.植物類飼料初加工。通過碾磨、破碎、壓榨、幹燥、釀制、發酵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糠麩、餅粕、糟渣、樹葉粉。
2.動物類飼料初加工。通過破碎、烘幹、制粉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魚粉、蝦粉、骨粉、肉粉、血粉、羽毛粉、乳清粉。
3.添加劑類初加工。通過粉碎、發酵、幹燥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礦石粉、飼用酵母。
(三)牧草類初加工
通過對牧草、牧草種籽、農作物稭稈等,進行收割、打捆、粉碎、壓塊、成粒、分選、青貯、氨化、微化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幹草、草捆、草粉、草塊或草餅、草顆粒、牧草種籽以及草皮、稭稈粉(塊、粒)。
三、漁業類
(壹)水生動物初加工
將水產動物(魚、蝦、蟹、鱉、貝、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兩棲類、海獸類動物等)整體或去頭、去鱗(皮、殼)、去內臟、去骨(刺)、擂潰或切塊、切片,經冰鮮、冷凍、冷藏等保鮮防腐處理、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水產動物初制品。
* 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以及調味烤制的水產食品不屬於初加工範圍。
(二)水生植物初加工
將水生植物(海帶、裙帶菜、紫菜、龍須菜、麒麟菜、江籬、滸苔、羊棲菜、蒓菜等)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熱燙、冷凍、冷藏等保鮮防腐處理、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的初制品,以及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晾曬、幹燥(脫水)、包裝、粉碎等簡單加工處理的初制品。
* 罐裝(包括軟罐)產品不屬於初加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