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所得稅增加意味著什麽?企業所得稅的增加,意味著企業在財務上發生的費用不符合納稅要求,需要繳納所得稅。比如招待費發生的費用:稅中規定不能超過收入的千分之五。如果企業的招待費超過收入的千分之五,就要增加超出部分。
問題3:企業所得稅年度報告中的賬戶金額、稅額、增加額、減少額是什麽意思?賬額是指賬簿記錄的金額,稅額是稅務確認的金額,增加額是所得稅調整前需要調整的金額。例子如下:
1比如妳業務收入5000萬,招待費50萬,賬戶金額50萬,稅額25萬,增加25萬。50*0.6大於5000*0.005,所以稅額只能是60%稅前扣除,但不能超過千分之五。
2.員工工資計提654.38+0萬,年末實繳90萬賬戶654.38+000,稅額90,增加654.38+00。
3.營業外支出或交通罰款的稅,比如2000,賬2000,稅0,增2000,因為罰款和滯納金不能稅前扣除。
4、非法票據,我們單位的話費是開給個人的,5000,賬戶5000,加稅5000,因為非法票據不能稅前扣除。這壹項填在20的另壹行。
問題4:納稅調整項目清單的增減是什麽意思?增加:即增加利潤,減少費用。減少是相反的。壹般是調整違反稅法的相關費用支出。
問題5:增加應納稅所得額是什麽意思?請舉例說明,也就是說需要納稅的收入沒有計入會計核算,或者不允許在稅務中扣除的費用允許在會計核算中扣除,需要按照稅法規定增加年度所得稅報告。如果按照會計事實收取招待費,按照稅法規定應扣除收入的60%。也就是說,那個沒用。比如某企業年收入654.38+00萬元,招待費60萬元,那麽稅法允許扣除36萬元,需要減少管理費用24萬元。相對來說,應納稅所得額增加了?
比如視同銷售之類的。
問題6: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中增加金額是什麽意思?調整金額意味著應納稅所得額增加。納稅調整項目清單中每壹項的計算公式都是稅務局事先設置好的,按要求填寫相關資金後會自動生成。
問題7:壹般來說,什麽叫增稅,就是會計法律規定的費用,稅法不承認,不計入可抵扣稅款的費用,所以利潤上升就要增加稅額。
希望對妳有幫助。
問題8:個稅調整增幅意味著什麽?納稅調整增加指的是會計可以扣除,稅法不能扣除的工廠。需要調整增加利潤形成應納稅所得額。具體的調整金額稱為納稅調整增加額。
問題9:個稅調整增幅意味著什麽?還原的定義是什麽?所得稅和應納所得稅的計算關系是什麽?當企業財務會計的確認和計量與稅收法規不壹致時,就會產生會計利潤和應納稅所得額的差異。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需要根據稅法規定調整會計利潤。即以會計利潤為基礎,加上納稅調整的增加額,減去納稅調整的減少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由如下公式表示: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壹、增加稅收調整
(1)在會計上不視為收入計入當期損益,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視為收入。
1.企業將其產品用於自己的工程項目。在會計上,按成本入賬,不計入利潤總額;但在稅法上,應按照產品售價與成本的差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在建項目試運行收入。根據稅法規定,企業在建工程的試運行收入應計入總收入進行納稅,不能直接沖減在建工程的成本。
(2)在會計上作為費用或損失扣除,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允許扣除或全額扣除。
1.稅法規定不能扣除的項目。
(1)資本支出。納稅人購建固定資產和對外投資的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2)無形資產轉讓和開發支出。納稅人自行購買或者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費用,不得直接扣除。不形成資產的無形資產開發支出部分允許稅前扣除。
(三)非法經營罰款和罰沒財物損失。沒有稅前扣除。
(4)各種稅的滯納金、罰款、罰金。但納稅人逾期未償還銀行貸款的,銀行按規定收取的罰息不屬於行政處罰,允許在稅前扣除。
(5)自然災害或事故獲得賠償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六)公益性和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性和救濟性捐贈,超過國家規定的允許扣除額的,不得在稅前扣除。
(7)各類非廣告贊助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8)保障支出。納稅人向其他獨立納稅人提供與其應納稅所得額無關的貸款擔保的,被擔保納稅人因被擔保方未清償貸款而承擔的本金和利息不得在稅前扣除。
(九)納稅人向買方銷售貨物的退稅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
(10)納稅人的存貨跌價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跌價準備、風險準備以及除國家稅法規定可以提取的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準備,不得扣除。
(11)職工個人住房折舊。企業已出售給職工個人的住房,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折舊費和維修管理費。
(12)其他與收入無關的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
2.稅收法律法規有具體的扣除範圍和標準,但超出法定範圍和標準的實際支出要進行調整。
(1)貸款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應分以下兩種情況進行調整:①企業向非金融機構貸款的利息支出超過同期銀行同類貸款的利息。(2)企業從關聯方取得的貸款金額超過其註冊資本50%的,應當支付超過部分的利息費用。
(2)工資薪金支出。納稅人支付的工資為應納稅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其他與受雇或受雇有關的費用。限額以內的,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超過計稅工資限額的部分不得扣除。當期應納稅工資月最高扣除額為每人1600元。
(三)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照應納稅工資總額的2%、14%、2.5%計算扣除額(計算扣除工會經費時,不能開具工會經費撥繳專用收據的,提取的工會經費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四)公益和救災捐贈。納稅人用於公益、救濟目的的捐贈(金融保險除外),允許在年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金融保險企業用於公益、救災的捐贈支出,不超過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1.5%的標準,可以據實扣除。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扣除。企事業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