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遺失發票稅務局收罰金怎樣處罰的
發票丟失了是需要繳納罰款的,可處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具體有當地稅務局進行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二、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壹)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壹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二)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三)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四)拆本使用發票的; (五)擴大發票使用範圍的; (六)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七)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 (八)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 (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三、發票
發票是指壹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壹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壹張發票都必須有獨壹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這類發票還應保存完好,不得私自夾帶相關發票。壹旦被我國的公安機關和稅務機關查處的,我國的稅務機關對這類違法犯罪人員進行判罰。按照相關案件的實際情況和違法情況,對相關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進行相關的處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