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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7再出新規:新註冊空殼公司將不能參與土地拍賣

6月10日,東莞自然資源局、東莞住建局、東莞人社保障局、東莞市場監督局、東莞稅務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公***資源交易中心等7部門聯合發布《關於規範土地招拍掛競買資格的通告》(試行)。

通告規定:東莞土地參拍企業實繳出資必須大於0;參拍企業員工參保人數必須大於0;參拍企業連續報稅1年以上,納稅大於0。初次違反規則,參拍公司壹年禁止參與東莞土地拍賣,再次違反規則,參拍公司母公司壹年禁止參與東莞土地拍賣。據此,新註冊空殼公司將不能參與東莞土地拍賣。

在開發商拿地都要搖號的年代,註冊空殼公司越多,意味著搶到熱門地塊的概率越大。為了嚴打這類房企“馬甲”土拍搶地現象,多個城市出臺了相關土地新政封堵了這條路。

2021年6月8日,南昌發布《關於進壹步加強住宅用地供應調控工作的通知》,房企報名參拍書面承諾其關聯公司不參加同壹宗地競買,違者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2021年5月21日,蘇州掛出《關於嚴格落實競買要求的通告》,再次重申同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直接控股的公司不得參與同壹商住或住宅地塊競買,違規參與競買將被認定為失信行為人,三年內不得參與蘇州土拍。

2021年3月5日,無錫發布《關於無錫土地市場公開出讓掛牌文件中承諾書壹>的有關解讀》,競拍公司需承諾除該競拍主體公司外,無“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屬控股子公司”,或是“我公司(該競買人)下屬控股子公司”參與競拍,違反者將壹年內禁入無錫土地市場。

2020年9月,南京發布《關於網上交易有關事宜的補充說明》。同壹競買人及同壹集團成員企業在同壹批出讓公告中不得競得(含聯合競得)兩塊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時報名競買(含聯合競買)同壹幅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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