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是:都察院六科給事中。明清“諫言、監察”官職名。
明、清時期的都察院相當於現在的中紀委,左都禦史相當於中紀委書記或總參謀長級別,右禦史相當副總檢察長,或最高法院副院長。左都禦史比右都禦史大!
明代給事中不再隸屬於其他單位,而成為壹個獨立的機構,由於給事中分掌六部,故稱六科給事中。六科的掌印長官都給事中不過是正七品,下有左右給事中為從七品,另還有給事中(從七品)若幹,各科人數不同,但六科的權力確實非常大。
“封駁”:即是輔助皇帝處理奏章,“科抄”,“科參”:即是稽察六部事務,及“註銷”:註銷是指聖旨與奏章每日歸附科籍,每五日壹送內閣備案,執行機關在指定時限內奉旨處理政務,由六科核查後五日壹註銷。
擴展資料:
六科給事中在六個部門下,也就是“吏、戶、禮、兵、刑、工”下各設壹個給事中部門,各部門設置的人數不等,通常在十人以內。
這些人不對任何部門負責,只對皇帝負責,給事中除了對滿朝文武百官都有監察和彈劾的權力之外,還有參政議政的權力,也是給事中與禦史的最大區別。
因為設在六部之下,因此六部涉及的範疇給事中也有權限管理,例如戶部的給事中可以對當季錢糧的征收情況進行考察,因為這是作為官員政績的壹部分,工科給事中要對各式衙門建築的費用進行評估和查核。
給事中對中央部分的財政監管主要就這兩個部門,其他部門也或多或少管壹些,但不如這兩個部門權限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