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酒後免收過夜停車費:餐飲娛樂場所對客人酒後車輛免收過夜停車費,支持客人酒後主動放棄駕駛。
3.為醉漢叫出租車:為醉漢(無論是朋友還是陌生人)叫出租車。
4.避免僥幸心理:消除人們“少喝酒不會影響駕駛”的誤解,分析酒精對駕駛員的影響和危害,警示人們放棄僥幸心理。
5.錄制家庭提醒:錄制孩子的童聲“爸爸不要開車,我和媽媽在家等妳”作為手機定期提醒錄音,從晚上7點開始,每小時提醒1次。
6、配備“車德”牌:每輛車配備壹張“車德”牌,每次發現酒駕,在“車德”牌上做壹個標記,實現社會監督。
7.發揮車友協會的作用:車友俱樂部向所有車友發出倡議,避免酒駕,車友互相監督。
8.履行社會服務令:除了國家規定的處罰,酒駕者還要在醫院做誌願者。
9.國家法律提供支持:國家對酒駕相關的限制管理提供法律規定,交通管理部門要借鑒國外的方法,對有酒駕記錄的人實行酒駕預防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壹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