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公司發粽子的會計處理
按照相關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視同銷售貨物,所以外購粽子送給客戶,增值稅應視同銷售。
購進粽子給員工發放的會計分錄具體如下:
1、購進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決定以購進粽子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3、實際發放給職工: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端午送粽子給客戶的會計處理
購進粽子時: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贈送給客戶時,做如下分錄:
借:銷售費用—業務宣傳費/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端午節發放粽子的涉稅處理
1、粽子作為福利費,所對應的進項稅額是不得抵扣的。
如果公司將自產的粽子用於職工福利,則可以將其視同銷售處理;如果公司是將外購的粽子用於員工福利,那麽這壹部分增值稅的進項稅額需要做轉出處理;如果公司發放給職工的粽子是屬於個人福利,則應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2、按照相關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對於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允許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