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的職責範圍

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的職責範圍

根據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的規定,聯邦安全局的主要職責如下:

(1)向俄羅斯聯邦總統、政府總理、其委托的聯邦國家權力機關、各聯邦主體國家權力機關通報威脅俄羅斯聯邦安全的信息。

(2)揭露、預防和阻止其他國家的情報機構和個人從事破壞俄羅斯聯邦安全的情報和其他活動。

(3)協調其他聯邦當局開展的反間諜和自我安全工作。

(4)揭露、預防、制止和公布聯邦安全局機關依法調查的犯罪活動。

(5)揭露、預防和制止恐怖活動和破壞活動。

(六)在職權範圍內保護國家秘密。

(7)與其他國家機關和組織合作,打擊以下行為(或組織),包括有組織犯罪、貪汙、走私、非法販運武器、彈藥、爆炸物、有毒物質、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和用於秘密獲取信息的特殊技術手段、非法武裝組織、犯罪團夥、以武裝叛亂為目的的個人或社會團體、暴力改變俄羅斯聯邦憲法制度和暴力奪取政權。

(8)提取和處理與外國情報局合作獲得的職務犯罪方面的信息,並幫助國家執行確保安全和提高其經濟、技術和國防潛力的措施。

(9)與外國情報機構合作,確保俄羅斯境外機構和公民的安全。

(10)與聯邦邊境服務局和邊防部隊壹起保衛國家邊境安全。

正是因為責任如此重大,俄聯邦安全局的工作領域非常廣泛。其主要工作領域是:

(1)組織聯邦安全局執行俄羅斯聯邦的法律法規。

(二)參與制定和實施維護國家安全的計劃,在分析和預測國內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和犯罪原因的基礎上,提出預防和消除對國家安全威脅的建議。

(3)組織實施反間諜活動,確定反間諜措施、手段和方法,確定聯邦安全局對外國情報機構和組織進行滲透的方式。

(4)組織實施偵查措施,揭露、預防和制止犯罪活動,依法對屬於聯邦安全局機關偵查範圍內的犯罪活動進行初查和預審,確定滲透犯罪組織的方法。

(5)與外國情報局合作,采取措施獲取涉及俄羅斯切身利益的信息,確定聯邦安全局收集信息所使用的秘密手段和方法,收集、整理、分析和研究威脅俄羅斯聯邦安全的信息,並對這些威脅做出預測。

(6)參與實施確保俄羅斯聯邦邊境安全的活動。

(7)采取措施確保以下單位的安全:聯邦武裝部隊、聯邦邊境服務局及其下屬機關和部隊、總統直屬的聯邦政府信息和通信局及其領導機關和部隊、內政部國內安全部隊、鐵路部隊、民防系統的軍隊、其他軍事部隊和行政機關,以及內政部機關、稅務機關和海關;國防設施、原子能工業和動力工程、交通和通信、大城市和工業中心的生活設施、其他戰略設施以及航空航天研究和優先科研領域的安全。

(八)參與制定和實施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保護國家秘密的措施,參與批準使用國家秘密的企業、機關和組織的活動,確定聯邦安全局機關在上述領域活動的基本方向,監督國家機關、軍事組織和其他企業、機關和組織的保密工作, 依法監督聯邦安全局機關公民接觸國家機密和軍人就業,組織實施聯邦安全局機關破解密碼工作,監督與破解密碼有關的國家機關。

(9)揭露、攔截和禁止俄羅斯領土上威脅俄羅斯安全和非法的無線電電子廣播裝置和無線電電子廣播傳輸(節目),並統壹登記。

(10)與其他國家機關合作,確保俄羅斯境內大型社會、政治、宗教等活動的安全。

(11)參與解決以下問題:加入和退出俄羅斯國籍,將俄羅斯公民送出國境,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士出入俄羅斯,使他們長期留在俄羅斯,為他們提供政治庇護,允許他們在俄羅斯領土上生活。

(12)參與總結實施俄羅斯聯邦安全法的實踐經驗,依法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議,參與制定與聯邦安全局相關的相應法規草案,領導聯邦安全局機關的法律活動,根據法定程序簽署俄羅斯聯邦的國際法規。

(13)與外國情報機構和執法機構建立聯系,在聯邦安全局的職責範圍內並根據聯邦安全局的法律法規(保護信息的密碼書寫方法除外)與其交換商業信息、專業技術和其他設備,並在外國情報機構和執法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向國外派遣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的官方代表,以提高打擊國際犯罪的效率。

(14)根據政府的決定為某些活動發放許可證。

(15)購買武器和專有技術,並參與對武器制造和相關專有技術的需求。

(16)保護聯邦安全局工作人員的身份,保護分支機構、組織和企業的財產、住所和交通工具,秘密幫助聯邦安全局公民,為上述人員和機構制作並允許其使用其他企業、機構和組織的證件,向其他企業、機構和組織提出允許聯邦安全局免費使用證件和官方證明的要求和填寫表格的方式。為屬於聯邦安全局系統的其他國家機關制作封面文件,建立聯邦安全局機關使用實名和化名制度,依法為聯邦安全局機關確定化名。

(17)在戰時和緊急情況下采取措施確保政治系統的安全,並在統壹的國家系統內參與實施預防和消除緊急情況的措施。

(18)為聯邦安全局的機關提供幹部支持,培養預審、偵察和技術領域的專家,以及整理、傳遞和保護信息的專家。

(19)為聯邦權力執行機關和有關企業、機關、團體的保密部門培訓幹部,協助企業、機關、團體的保密部門制定保護商業秘密的措施。

(20)確定公民編入聯邦安全局預備役部隊的程序,並對這些公民進行相關的軍事統計。

(21)與個人簽訂秘密合作合同。

(22)確保聯邦安全局機關的安全,確保軍事和文職人員、輔助人員、機關控制下的案件訴訟所涉人員及其家人和親屬的生命、健康、榮譽和尊嚴,確保他們的財產不受侵犯,參與執行旨在確保俄羅斯駐外機關和公民安全的措施,並與內務部機關合作,確保外國代表團在俄羅斯領土上的安全。

(23)與新聞媒體合作,向社會(團體)通報聯邦安全局機關的活動。

  • 上一篇:Tik Tok年貨節策劃方案
  • 下一篇:全國稅務系統績效考評采用的考評方法主要包括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