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資是怎麽扣的?
工資扣除標準為5000元/月(適用於工資薪金收入)
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壹金後的月收入-扣除標準
二、工資稅怎麽算?
工資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工資收入-“五險壹金”-扣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
個稅起征點為5000,采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納稅額=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
實際工資=應付工資-四金-納稅
月應納稅所得額=(應付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照5000元/月的起征點標準計算。
3.用現金發工資可以免稅嗎?
根據公司法及相關稅法,現金薪酬能否避稅主要看會計如何報賬和報稅。
如果工資是現金支付的,在會計報賬報稅的時候,登記的工資超出了已繳稅的水平,那麽就可以避稅;
如果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會計據實申報納稅,那麽超出正常個人所得稅的部分依法納稅,級別以下不征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納稅。
(三)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為應納稅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