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私募股權平臺的法律思考和壹些基本觀點。
有幾十個所謂的海外離岸金融中心。從基金的數量和管理的資產規模來看,美國的特拉華州是非常領先的,但是嚴格意義上美國的特拉華州並不能稱之為壹個完整的離岸概念,因為我們理解真正的基金管理人並不在這個地方,而只是把基金註冊在這個地方。
從全球範圍來看,如果除去特拉華州,開曼群島是非常領先的私募基金註冊地。在對沖基金領域,在開曼群島註冊的基金數量占離岸總規模的45%,遠超其他競爭對手。註冊在開曼群島的資產占52%,是2015的數據,非常領先。即使在私募基金領域,開曼群島的基金數量占比為65,438+065,438+0%,離第二名應該是7%,也是壹大步。
至於香港和新加坡,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但實際上在香港註冊的基金真的不多,幾乎不會有私人對沖基金在香港設立。公募基金真正在香港成立,是因為離岸基金註冊的司法管轄區在歷史上和傳統上都獲得了先發優勢,香港在稅收方面無法與離岸司法管轄區相比。香港和新加坡是許多基金管理公司的所在地。管理基金的人住在香港和新加坡,但沒有人會住在開曼管理基金。
為什麽選擇開曼作為基金註冊地?從法律人的角度來看,我們在選擇基金註冊地時,會非常重視其法律環境。從全球範圍來看,英美法系在全球領域的影響力很大。開曼群島包括許多其他離岸島嶼,它們的法律體系與英國和美國非常接近。比如開曼本身就是美國的海外屬地之壹,很多法律都是符合英國法律的。聯合王國的普通法可以直接適用於開曼群島,開曼群島的成文法借鑒了那裏的美國法律很多。所以對於全球主流來說,私募基金的管理人都在美國,包括歐洲大陸。他們在選擇離岸註冊基金的時候,會覺得對開曼群島的法律非常熟悉,開曼群島的語言也是英語,這讓主流的基金經理感覺非常熟悉。
最早的離岸金融中心,包括荷蘭殖民地,在語言和法律傳統上都無法與開曼相提並論,所以開曼成為了全球離岸基金註冊非常有競爭力的壹個方面。
另外,政治環境也很重要。開曼群島沒有政變、戰爭等風險。對於基金經理來說,他非常渴望找到壹個非常穩定的地方,他可以保證沒有政策和政治的變化會影響到它。
此外,開曼還具有其他常見離岸司法管轄區的特征,比如稅收。在開曼,根本沒有離岸資金稅,也沒有印花稅、利得稅、企業增值稅等等。由於歷史傳統,基金的投資者對開曼群島非常熟悉,可以節省很多溝通成本。
從實用的角度來說,開曼群島有很多相關的服務機構,大家都很方便,而且因為競爭,價格上也有很多選擇。
我們來談談開曼群島的法律監管框架。與中國相比,其法律相當簡單,主要包括幾大法律。壹個是組織法,因為開曼對沖基金主要以公司形式設立,包括公司法、合夥法、信托法。最重要的是《開曼共同基金法》,這是所有開放式對沖基金都需要遵守的法律。還有開曼群島證券投資業務,是針對基金經理的。總的來說,開曼的監管框架簡單、明確且非常穩定。
開曼基金的主要監管機構是開曼貨幣管理局。這是典型的SPC基金結構,其中S代表獨立隔離,P代表組合,C是獨立組合公司,本質上是有限公司,是公司基金。其主要特征是SP中的資產組合,是壹個獨立的、孤立的資產組合。其法律特征是SPC本身是單壹的獨立法人,但在法人中可以發行無數的子基金,這就是資產的組合。
每個子基金對應壹個自己的資產包。最重要的特點是,雖然每個子基金都在SPC的框架內,但是每個子基金之間是相互隔離的。和獨立基金壹樣,可以獨立核算自己的投資人和盈虧,不會和其他子基金混淆。甚至可以獨立聘請自己的服務中介,比如基金經理,比如投資顧問、管理人、律師。所以這將給資產管理公司很大的靈活性。
SPC的主要應用場景可以分為三個方面:壹是比較傳統。壹個基金管理公司有很多策略,比如投資股票,有的投資債券,有的甚至投資母基金,有的投資大中華區,有的投資全球市場。因為策略不同,不同的基金要分開投資,滿足不同投資者的偏好。SPC非常適合這類基金經理,可以在壹個平臺上快速高效的發行這類基金,滿足他的需求。
二是專戶管理。有些客戶會有不同的客戶,比如有特定投資偏好的家族企業,所以需要為單個客戶量身定制壹只基金,根據單個客戶在不同時間的風險偏好或收益要求的變化進行實時調配。他應該為單壹客戶設立單壹基金。SPC提供了壹個很好的平臺。很多客戶,妳為壹個客戶設立獨立基金,運營成本很高。SPC可以讓妳以相對全面和較低的成本同時服務於許多有特定需求的特殊賬戶的大客戶的管理。
第三,具體的資產或者具體的投資機會。有的客戶獲得壹個很好的投資機會,可能會單獨拿出來,打包成壹個專項基金。這個基金只投資這個產品,可能是Pro-IPO的投資機會,也可能是IPO即時投資者的機會。市場上的機會並不多。當他得到這個機會時,他將產品分開包裝。這個產品比較好賣,他可以拿到更高的費用和更好的條款。挑戰在於時間緊迫,投資窗口期可能只有壹個月,最多兩個月。沒有壹個好的基金平臺,從零開始建立壹個基金至少需要三四個月的時間,這種千載難逢的投資機會稍縱即逝。如果有SPC這樣的平臺,可以快速成立基金,快速抓住投資機會。根據我們在海外基金成立的多次操作,SPC,尤其是後續的子基金發行,確實有很大的優勢。
總的來說,SPC的綜合優勢歸結為兩點:壹是基金發行效率非常高。第二,當妳的資金數量比較多的時候,會顯著降低邊際成本。這非常適合壹些需要多只基金的基金經理。
在銷售海外基金的實踐中,銷售基金的主要文件稱為銷售備忘錄,銷售備忘錄是銷售基金的主要文件,基金中的主要業務協議和基金披露的壹些信息,都集成在這個文件中。
SPC的發行文件包含壹個整體發行備忘錄,它類似於基礎設施,並為基金整合建立了框架。每個子基金都有自己的特點,每個子基金都有自己的補充銷售備忘錄。雖然是基金的主文件,但是投資者不需要在這個文件上簽字,這個文件只是用來閱讀的。投資者主要是簽訂認購協議,裏面會放很多投資者需要填寫的信息,以及投資者需要向基金經理做出的各種聲明和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