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是對單位和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服務以及進口貨物所實現的增值稅征收的壹種稅。增值稅已成為中國最重要的稅種之壹。在我國,增值稅的收入占所有稅種的60%以上,是第壹大稅種。增值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稅收50%來自中央政府,50%來自地方政府。進口環節增值稅由海關征收,稅款全部返還中央財政收入。
2.稅種:根據購進的固定資產抵扣稅款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分為:生產性增值稅,即在征收增值稅時,只抵扣屬於非固定資產的生產資料的稅款,而不抵扣固定資產價值中包含的稅款。這種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致相當於GDP,因此被稱為生產型增值稅。增值稅收入,收入型增值稅是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只能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所含的稅,不能扣除未計入扣除額的部分。這種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致相當於國民收入,所以稱為收入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消費稅是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壹次性扣除固定資產價值中包含的所有稅費。這樣,對於整個社會來說,生產資料就被排除在征稅範圍之外了。這種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只等於社會消費品的價值,所以稱為消費型增值稅。
3.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適用13%的低稅率增值稅:
(壹)糧食和食用植物油;
(二)居民自來水、供暖、空調、熱水、燃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沼氣、煤制品;
(三)圖書、報紙、雜誌;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塑料薄膜;
⑸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4.同時,在1995中,根據國務院決定,下列貨物的增值稅稅率也由17%調整為13%:
(1)農產品。包括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畜牧業、養殖業生產的各種動植物的初級產品,但農業生產者銷售自己生產的農產品除外;
2 .金屬礦開采及礦物加工產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屬礦石的開采和選礦產品;
(3)非金屬礦開采及選礦產品。包括非金屬礦產品和除金屬礦產品以外的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