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的稅率適用於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稅率為13%;
3.谷物和食用植物油;
4、自來水、暖氣、空調、熱水、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產品;
5.提供運輸服務適用11%的稅率。
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壹般納稅人開具,稅率為11%。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無法開具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稅務局開具。因為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稅務局開具的發票中抵扣率是3%。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我國實行新稅制的產物。它是國稅部門根據增值稅征管需要而設置的發票,專門用於納稅人銷售或提供增值稅應稅項目。專用發票不僅具有普通發票的內涵。同時,它還具有比普通發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僅是記錄商品銷售和增值稅的財務收支憑證。而且是賣方納稅義務和買方進項稅額都有記錄的法律憑證,是買方抵扣稅款的法律憑證,在增值稅的計算中起著關鍵作用。
法律依據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第三條壹般納稅人應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部門使用專用發票。使用,包括接收和購買、開具、註銷和認證紙質發票及其相應的數據電文。
本規定所稱防偽稅控系統,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實施,使用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采用數字密碼和電子存儲技術管理專用發票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本規定所稱專用設備是指金稅卡、IC卡、讀卡器等設備。
本規定所稱通用設備是指計算機、打印機、掃描儀器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