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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次發票丟失不被處罰的依據是什麽?

1.只有破損的發票才會被罰款,丟了也沒關系。

不對!

擅自丟失、損毀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壹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政策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87號)

2.丟失的發票不再需要登報作廢。

自1995 8月1起,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須在《中國稅務報》刊登“遺失聲明”;2065438+2006年7月28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取消了《遺失聲明》壹文必須刊登在《中國稅務報》上的規定。自2019年7月24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取消了公布要求。此後,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不需要提交普通發票。

3.發票丟失後,需要開具報稅單。

不對!

現在稅務機關實現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的* * *享受和* * *享受。

納稅人丟失發票。抵扣後無需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申報證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並附相應發票、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的其他基本復印件。

政策基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

發票丟了,口頭掛失就行了。

不對!

發票如有遺失,應在發現遺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填寫《發票遺失/損壞報告表》。如果發票丟失,且損壞和大量發票不能完全反映在報告表中,還應提供已報告丟失/損壞發票的清單。

政策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壹條

5.行政處罰規定

丟失發票,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的,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壹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當事人有證據證明丟失發票是另壹方或者第三人責任的,不予處罰。

6.如果扣除共同損失,則無法核實扣除額。

不對!

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的,可以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或者退稅憑證的復印件。

政策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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