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子稅務局或網上申報平臺上進行發票勾選操作時,企業需要確認其勾選當期可勾選的發票的日期範圍。這個日期範圍通常是根據企業所申報的所屬期來確定的,例如申報所屬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那麽企業只能勾選這個時間段內的發票。
發票紅沖操作步驟如下:
1、納稅人登錄四川省電子稅務局或新電子稅務局後,點擊紅字發票開具。
2、進入紅字發票業務界面,點擊常用功能中的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
3、進入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界面,查詢到需要紅沖的藍字發票信息,點擊右側對應的選擇按鈕,進入“信息確認”頁面。
4、進入“信息確認”後,選擇“開具紅字發票原因”,點擊提交。若銷方開具藍字發票後,購買方未確認用途或未入賬,紅字信息確認單無需購貨方確認,系統將提示“尊敬的納稅人,您選擇紅字發票票種是‘電子發票’,提交後系統系統將直接生成紅字發票,請確認是否繼續提交”
5、若確認使用電子發票進行紅沖,則點擊確定,該張紅字發票即可開票成功。
6、若希望使用紙質發票進行紅沖,則點擊取消。後續將通過“紅字發票開具”模塊手動開具紅字發票。
綜上所述,發票勾選日期範圍是指企業在確認勾選當期可勾選的發票的日期範圍,根據不同的平臺和政策要求而有所不同。企業需要先確定申報所屬期並了解對應的發票勾選日期範圍,確保在勾選期內完成勾選操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