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開出去,沒收到錢需要交稅。
1、《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計稅日期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2、《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3、未收到款就開具發票,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收到款再開具發票的規定;
4、《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1)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壹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2)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3)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4)拆本使用發票的;
(5)擴大發票使用範圍的;
(6)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7)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
(8)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
(9)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
擴展資料:
稅務機關在發票管理中有權進行下列檢查:
(1)檢查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發票的情況;
(2)調出發票查驗;
(3)查閱、復制與發票有關的憑證、資料;
(4)向當事各方詢問與發票有關的問題和情況;
(5)在查處發票案件時,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像和復制。
第三十壹條 印制、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
(6)稅務機關需要將已開具的發票調出查驗時,被調出查驗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稅務機關需要將空白發票調出查驗時,應當開具收據;經查無問題的,應當及時返還。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