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系統每個月都需要把發票匯總上傳,登錄開票系統,點擊發票管理,點擊匯總上傳即可。如果沒有匯總上傳,稅控設備會鎖死,需要去辦稅服務廳解鎖。
發票匯總上傳註意事項具體如下:
1、辦稅廳抄報常規情況下請勿點擊操作;
2、報稅和清卡都要在每月報稅期(壹般是1-15日,如遇節假日會延期)內完成 ,否則無法開票,過了報稅期會鎖死;
3、壹定要確保電腦的日期是當前日期,否則開票系統無法與服務器同步,並連接服務器測試成功;
4、按月申報用戶壹定要先上報匯總,然後將所有的申報表在辦稅平臺發送並申報成功以後,再次進入開票才會清卡;
5、如果上個月開的發票沒有上傳成功,系統不會走動抄稅清卡,必須將上個月的離線發票上傳成功後才可以。
納稅人應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申報期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後壹日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安裝稅控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並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國家推廣使用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