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有三種,分別是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專業發票。
1.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專門用於結算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僅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使用,不允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壹般納稅人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不購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2.普通發票。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時也可以使用普通發票。
3.專業發票。專業發票是指國有金融保險企業的存、貸、匯、轉憑證和保險憑證;國有郵電企業的郵票、郵政匯票、電話費、電報收據;國有鐵路、國有航空企業和交通部門、國有公路和水運企業等的客票和貨票。專業發票是壹種特殊的發票,但它不套印發票監制章。
什麽是發票?
發票是指壹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和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發票是指賣方在經濟活動中向買方出具的文本,包括向買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約定價格等。發票除了預付款,還必須包括買方按照約定條件向賣方支付的款項,必須包括日期和數量,這是記賬的重要憑證。
發票的基本內容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名稱、跟蹤號、流水號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寫及小寫金額、出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蓋章)等。
發票申請所需的信息
1.發票核定數量增加申請表、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涉稅申請書、空白印章;
2、納稅人稅務登記申請表,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1);
3、增值稅小規模企業申報審核表(2份)、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
4、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通知書、加蓋公司印章的白紙、涉稅審批表、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二)、查賬申請書、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財務身份證、財務會計證。
發票管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國務院稅務機關負責全國的發票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發票管理工作由省級稅務機關負責(以下簡稱“省級稅務機關”)。
2.發票的種類、聯次、內容和使用範圍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3.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由省級稅務機關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確定的企業印制。
4.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壹的發票監制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