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在領取發票前(非首次),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申報發票使用情況,並核對舊發票。
提醒: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紙質發票、增值稅普通紙質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二手車銷售統壹發票)不需要手工核對,稅務機關利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等系統上傳的發票數據,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增值稅發票核對工作。因此,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納稅人,應在首次領取發票前,網上上傳開票信息或向稅務機關發送增值稅發票資料復印件,以方便發票核對。
操作指南
登錄電子稅務局後,點擊模塊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查驗註銷-增值稅發票查驗交接/定額發票查驗交接。
在表單的下拉列表中選擇發票類型名稱、發票代碼名稱和發票填制狀態,點擊查詢按鈕,帶出可查詢的發票信息。
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勾選所需舊發票信息對應的序列號(可選擇壹個、多個或全部)。填寫完表單後,單擊保存-文件收集-提交。
提交完成後,可以在我要查詢-稅務進展及結果信息查詢模塊中查看,處理狀態顯示為“Done(已完成)”,即業務處理成功。
二、發票領用
納稅人辦理舊發票查驗後,應在核定的發票種類(發票種類、數量、開票限額)範圍內領取發票。
操作指南
在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領用-發票領用/電子發票領用模塊。
首先需要實名認證。
實名認證完成後點擊“我已完成認證”按鈕,在申請表界面的發票種類名稱欄下拉選項中選擇要申請的發票種類,填寫“領用數量”等信息。
註:領用數量與納稅人核定的月度發票領購數量進行核對。如果超過當前收集的最大份數,則不能進行申請。如果您需要收集多張發票,請單擊添加行。
發票領取方式可選擇“郵寄”或“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電子發票不需要領取),填寫表格後點擊保存-文件領取-提交。
提交後,可在我要查詢-稅務進展及結果信息查詢模塊中查看,處理狀態顯示為“Done(已完成)”,即業務處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