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發票專用章和財務章的法律效力壹樣嗎?

發票專用章和財務章的法律效力壹樣嗎?

發票專用章和財務章的法律效力不壹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收款人應當向付款人開具發票;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分次壹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關於開具發票的期限,《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業務經營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沒有業務不允許開發票。因此,開票方只有在收到貴公司的付款後才能開具發票。單位財務印章是單位刻制的證明單位收支的專用印章;發票專用章由沒有或不方便使用財務印章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刻制。它用來證明領購、使用發票和財務收支事項。兩者都是開票方在發票上加蓋的信用憑證。所以發票只要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者財務章就符合要求了。?

財務專用章用於單位或集團內部的現金和銀行收付業務(內部借款和往來結算);公司對外現金、銀行收付業務(預留銀行印鑒、支票、匯票、業務授權委托書等。),以及其他對外業務(如工商部門備案等。).?

保修收據加蓋發票專用章。妳認為發票專用章和收據上的財務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嗎?-不壹樣。發票專用章只在開具發票時加蓋。與財務賬戶相關的財務專用章可以加蓋。

如果有經濟糾紛,可以憑這張收據把錢拿回來嗎?收據上不應加蓋發票專用章,而應加蓋財務專用章。但只要能證明當事人的意誌,就能獲得法律支持。

  • 上一篇:中考作文的責任與使命
  • 下一篇:公司財務部工作思路範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