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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發票作廢沒有收回怎麽辦?

首先檢查這張發票對方是否經過認證。如果沒有,首先在計費系統中取消該發票。

然後把這張發票拿回去。

作廢發票收回後,可以去稅務局查舊發票,上交,再買新發票補辦。

沒什麽嚴重的。作廢的發票已經作廢,不需要掛失。

相關規定如下:

(1)發票遺失或被盜報告

納稅人丟失或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時,應立即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大廳發票受理崗申報,領取《發票掛失審批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掛失登記表》。發票掛失審批表不能完整記錄丟失或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填寫《丟失或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清單》,填寫後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2)驗收和檢查

主管稅務機關的發票受理崗對表、證上的信息進行核對後,向納稅人發出領取稅務憑證的通知,並將相關信息轉發給相關發票管理崗進行如下處理:

1.增值稅專用發票遺失或被盜的,應指導納稅人將《發票遺失聲明刊登登記表》和掛失費郵寄至《中國稅務報》,並在《中國稅務報》公開聲明作廢;

2.普通發票遺失或者被盜的,應當在當地新聞媒體上聲明作廢。

(三)查驗和出售發票

納稅人公開聲明作廢後,應持原公示及以下材料到發票管理崗驗銷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壹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和支付其他經營活動費用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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