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罰款可以稅前扣除嗎?

罰款可以稅前扣除嗎?

法律分析:不能,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繳納的罰款、罰金、滯納金,壹律不得抵扣。根據法律規定,下列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如稅收滯納金和罰款、罰金和沒收財產損失。處罰分兩種:行政罰款(如稅務機關的處罰,工商機關的處罰等。)和運營罰款(如銀行滯納金和供應商違約金等。).雖然這兩種情況下的費用都屬於罰款的範疇,但兩者的性質不同,企業的稅前扣除也不同。

違法違規行為發生的行政處罰費用,壹律不得在稅前扣除。因為行政罰款本身就是壹種警示,如果企業能以寬容的方式稅前扣除,就不具備行政罰款的真正意義。

雖然行政性罰款不能稅前扣除,但經營性罰款仍然可以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條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費用不得扣除: (壹)支付給投資者的股息、紅利等股權投資收益;(2)企業所得稅;(3)稅收滯納金;(四)罰款、罰金和罰沒財物的損失;(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6)贊助支出;(7)未經批準的儲備支出;(八)與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第十壹條企業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下列固定資產不允許折舊扣除:(1)除尚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四)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五)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六)作為固定資產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七)其他不得扣除折舊的固定資產。

  • 上一篇:發達國家房產稅為什麽能平抑房價
  • 下一篇:房產轉讓給子女新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