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什麽是合法資產損失?

什麽是合法資產損失?

問題1:如何區分“實際資產損失”和“法定資產損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問題2:實際資產損失與法定資產損失的區別》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的年度報告中扣除,並進行會計損失處理;

合法資產損失應在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證據證明該資產已符合確認合法資產損失條件並已進行賬務處理的年度申報中予以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規定:

文章

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上述資產在實際處置和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以下簡稱實際資產損失),以及雖未實際處置或轉讓上述資產,但按照《通知》和本辦法規定的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以下簡稱法定資產損失)。

第四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在其會計上實際發生和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中扣除;合法資產損失應在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證據證明該資產已符合確認合法資產損失條件並已進行賬務處理的年度申報中予以扣除。

問題3:法定資產損失的具體內容是什麽?這是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方法中的表述。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以下簡稱實際資產損失),以及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按照《通知》和本辦法規定的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以下簡稱法定資產損失)。

問題四: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的規定哪些稅務機關按照規定和法定條件,通過審核納稅人提供的申報資料的合規性,批準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不實行分級審批,企業可直接向有審批權的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稅務機關的審批權限為: (壹)國務院決定事項造成的資產損失,由國家稅務總局規定資產損失的具體審批項目後,報省級稅務機關審批。(二)其他資產損失按屬地原則審批,由企業所在地所轄省級稅務機關根據損失金額、證據涉及面積等因素適當劃分審批權限。(三)企業捆綁資產發生的損失,由企業總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

問題5: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包括哪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25號):

第三條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以下簡稱實際資產損失),以及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按照《通知》和本辦法規定的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以下簡稱法定資產損失)。

第四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在實際發生並經過會計處理的當年申報扣除;合法資產損失應在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證據證明該資產已符合確認合法資產損失條件並已進行賬務處理的年度申報中予以扣除。

第五條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然後在稅前扣除。未申報的虧損不得在稅前扣除。

問題6:哪些資產損失可以由企業自行計算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88號),下列資產損失由企業自行計算扣除:

(壹)企業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因出售、轉讓、變賣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存貨而造成的資產損失;

(二)企業存貨的正常損耗;

(三)企業已達到或超過使用壽命並正常報廢清理的固定資產損失;

(四)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壽命時正常死亡造成的資產損失;

(五)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買賣債券、股票、基金及其金融衍生產品發生的損失;

(六)未經稅務機關批準,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確認的其他資產損失。

上述以外的資產損失,屬於經稅務機關批準後才能扣除的資產損失。無法準確認定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是否屬於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的,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審批申請。

問題7:如何申報資產損失?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25號,以下簡稱“25號公告”)規定,所謂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用於經營管理活動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含應收票據、各種墊款、企業間往來款項)等貨幣性資產,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以及債權投資、股權(權益)投資。這給了資產壹個清晰的定義。所謂資產損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中給出,是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應納稅所得額相關的資產損失,包括現金損失、存款損失、壞賬損失、貸款損失、股權投資損失、存貨損失、固定資產和存貨的毀損、報廢和被盜損失。什麽情況下企業發出的資產損失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怎麽扣?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有哪些註意事項?壹、損失的確認和扣除年度根據25號公告,企業只能確認資產的實際損失。實際發生的情況如何?如果是實物資產,是有形的,發生損失時容易確認;很難確認貨幣資產和投資損失。對此,25號公告第三章對資產損失確認提供了詳細的證據,要求企業財務人員具備專業的判斷能力。在準備確認損失之前,要熟悉本章的規定,“對號入座”。符合條件才能辦理戶口。因為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和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稱為實際資產損失。企業雖未實際處置或轉移上述資產,但符合條件的損失稱為法定資產損失。企業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在其會計上實際發生和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中扣除;合法資產損失應在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證據證明該資產已符合確認合法資產損失條件並已進行賬務處理的年度申報中予以扣除。這說明確認損失的基本條件是損失實際發生,並且損失已經在會計上處理。那些潛在的和未確認的損失不需要確認,損失也不應該確認。企業發生實際資產損失,當年未確認抵扣的,也可以在次年通過“專項申報”進行追償,直至發生損失的年度抵扣,追償確認期為五年。特殊情況下,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回收確認期可適當延長。如果仔細閱讀25號公告,會發現“屬於法定資產損失,應在報告年度扣除。”妳企業的資產損失屬於法定資產損失的,應在符合25號公告第三章規定條件的本年度申報扣除,不得追溯扣除。特別是未申報的虧損,不得稅前扣除。25號公告第七條規定,企業申報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可以將資產損失申報資料和納稅資料作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附件報送稅務機關。這壹規定較之前的《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稅發[2009]88號)有了很大變化,不僅取消了各級稅務機關的審批,而且在報告期內給予了充分的準備時間。這裏特別要提醒納稅人的是,申報前要區分資產損失的類型,即根據申報內容和要求的不同,分為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兩種形式。清單申報可以按照會計科目進行分類匯總,然後將匯總清單報送稅務機關,並保留相關會計數據和納稅數據備查。清單中只需申報以下五項:(1)企業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出售、轉讓或以公允價格出售的非貨幣性資產損失;(二)企業存貨的正常損耗;(三)企業已達到或超過使用壽命並正常報廢清理的固定資產損失;(四)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壽命時正常死亡造成的資產損失;(五)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的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和市場買賣債券、股票和期貨.....> & gt

問題8:如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發布確定資產的實際損失和法定損失問題9:法定損失有哪些?法定資產損失是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方法中的壹種表述。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上述資產在實際處置和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以下簡稱實際資產損失),以及雖未實際處置或轉讓上述資產,但按照《通知》和本辦法規定的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以下簡稱法定資產損失)。

例如:

1.被投資單位因破產、關閉、解散、被依法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而發生的損失;

2.因債務人死亡、破產和失蹤而產生的損失。

以上原因導致無法轉移處置,且不是納稅人造成的。25號公告中未實際處置和轉移的損失,歸屬於合法資產損失。

問題10:法定資產損失和會計資產減值準備不是同壹個概念。

資產減值損失是損益科目。

法定資產損失應在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的年度報告中扣除,以證明該資產已滿足法定資產損失的確認條件,並已進行會計處理。因此,計提資產減值不屬於稅法所說的法定資產損失。

資產減值準備是壹個資產備抵賬戶。

  • 上一篇:二級綜合醫院績效考核方案
  • 下一篇:抵押扣除稅的申報方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