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改變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經濟類型、經濟性質、住所或者經營地點、生產經營範圍、經營方式、開戶銀行及帳號等內容的,需變更的稅務登記。企業法人變更,稅務不需要註銷,只需要變更即可。變更流程如下:
1、帶齊資料到公司註冊地所管轄的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變更,受理後5-1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法人代表的執照;
2、帶齊資料到質量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受理後2-3個工作日後領取;
3、到稅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這裏涉及到壹個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需要向地稅部門申報和繳納所得到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還有必須出具新股東和法人的新驗資報告;
4、最後變更公司基本戶,變更公司法人的預留在銀行的印鑒和公司資料。
變更需要的資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本人簽字,企業加蓋公章;
4、主管部門出資人根據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任職證明應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明確任命職務;章程規定職務空缺、以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的,應在其任職證明中明確章程規定職務空缺,由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十四條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