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變更後的稅務變更流程:
1.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時,工商變更完成後需要變更稅務信息。攜帶新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和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到地稅所大廳辦理;
2.地稅工作人員核對信息後,會反饋壹份信息確認單。核對無誤後,經辦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流程完成。
變更後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如下:原法定代表人因自身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或者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變更後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擔責任,由原法定代表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如實向原稅務登記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資料,申請辦理稅務變更登記:
(壹)工商登記變更表;
(二)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相關文件;
(三)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記證原件(原件、復印件和登記表等。);
(4)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