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會自行註銷,除非破產、註銷或倒閉。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司的註銷,即公司的解散,不是法定代表人決定的,必須經股東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所以法定代表人不影響公司的註銷。
在註銷過程中,公司需要到以下七個部門或機構註銷相應的賬戶:
1,社保局,查是否有未繳納的社保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社保賬戶。
2.稅務局,檢查是否有欠稅或費用,然後註銷公司的國稅和地稅。
3.在報紙媒體上,公司需要在報紙上自己刊登公告,宣布公司即將註銷。
4.工商局,辦理註銷公司備案,註銷營業執照。
5.開戶銀行註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基本銀行賬戶和其他賬戶。
6、質監局,向質監局註銷該公司的許可證,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註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印章本身可以不上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壹)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
(三)公司因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五)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第壹百八十四條清算期間,清算組行使下列職權:
(壹)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事務;
(四)繳納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