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信被執行人:如果個人貸款拒不還款,判決後貸款人通知其仍不履行義務,將受到信用懲戒並記入信用報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列入黑名單,那麽他名下的其他公司肯定會受到影響。
2.不良征信:如果企業法人經常逾期,征信報告有連續三拖六、壞賬、壞賬、賠付等記錄。,會被銀行列入黑名單,意味著借款人誠信不良,有逾期風險。
3.負債高:如果法人自身貸款額度過高,壹直在放貸,說明個人財務可能有問題,對公司貸款也會有壹定影響。
2.法定代表人可以借錢嗎?
法定代表人可以借錢。法定代表人是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貸款。如果其以公司名義放款,法律責任由公司承擔,因為其可以構成表見代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壹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職權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3.對不起,我開了壹家商店。我是法人代表。我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嗎?
能
4.我是法人可以貸款嗎?
當然可以。公司需要承擔責任,之後可以找公司法人賠償。如果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事,簽訂借款合同後的還款責任由公司承擔,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如果是合夥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行為代表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各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這也是有限公司與合夥企業的根本區別。只要股東沒有轉讓其股份,他們仍然是公司的股東,仍然有義務和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九條* *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八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與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為自己或者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相同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的委托,將與本公司的交易視為己有;
(七)擅自泄露公司秘密;
(八)其他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收入歸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