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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壹些防偽碼制作公司為了牟利,不僅不按規定查驗客戶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甚至收錢制作假防偽碼,建設假防偽碼查詢網站,成為假貨“轉正”的途徑。
對此,有專家表示,在加快相關立法的基礎上,應加強行業監管。有業內人士建議,為了規範打假查詢,有關行政部門可以建立全國統壹的打假查詢網站。
今年雙十壹,楊麗(化名)在網上買了三瓶常見品牌的化妝品,但壹打開包裝就發現不對勁。
“包裝很差,和平時在商場櫃臺買的不壹樣。”多疑的楊麗發現化妝品的包裝盒上有防偽碼,於是刮掉塗層,根據包裝盒上的查詢網站進行了查看。網站顯示三瓶化妝品均為“正品”,但她在品牌官網輸入防偽號時,顯示沒有該產品的信息。
楊麗撥打了該品牌的客服電話後,被告知她買的產品很可能是假貨。
網站上可以找到模仿的安全代碼。
楊莉的經歷並不是特例。魏女士曾經在買包的時候遇到過類似的情況。
“手提包吊牌上有防偽碼。掃描上面的二維碼進入查詢網站,顯示手提包是正品。”魏女士說,她查詢品牌官網時,並沒有找到這款手袋的任何信息。
為什麽有了防偽碼,商品還是不可能是真的?魏女士被朋友告知,問題出在防偽碼和查詢網站:防偽碼制作公司可以幫助偽造防偽碼,並將相關信息上傳到其查詢網站,讓客戶相信。還有,假標簽上的二維碼掃描後可以直接進入正版官網,給人以正品的錯覺。
在搜索引擎上輸入“防偽碼制作”,可以顯示上百家防偽碼制作公司。
65438+2月3日,新京報記者以定制防偽碼的名義聯系了其中壹家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張穎(化名)說,他們公司可以生產三種防偽碼。第壹種塗有壹系列防偽數字碼,可通過電話或公司網站查詢。二是先進的防偽技術,只能掃描檢查壹次,之後就會變成無效碼;第三個看起來和第壹個壹樣,但是在網站上查詢不到。“這只是壹個姿勢,網站上不會上傳任何信息。”
張穎還展示了他們公司自己的防偽碼查詢網站。這個網站看起來很正規,網站名稱以“中國”二字開頭。張穎說這樣看起來更有權威。
另壹家公司的業務也類似。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正品廠家要求他們做防偽碼,不僅可以在公司的查詢網站上找到產品信息,還可以在廠家官網上嵌入查詢端口,鏈接到公司網站上的相關商品信息。
“壹般正規廠商都會要求在官網嵌入查詢端口。”該工作人員表示,為了說服客戶,很多打假人還會找防偽公司復制防偽碼,並在防偽公司的查詢網站上提供查詢服務。“如何辨別真假,只能上網查。”
擴展數據: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產品防偽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七條國家對防偽技術產品和防偽認證裝置(以下簡稱防偽技術產品)實行生產許可制度。任何生產防偽技術產品的企業,必須取得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才有資格生產該產品。
第二十七條未依照本辦法取得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防偽技術產品的,或者取得防偽技術產品生產許可證後超出規定範圍生產防偽技術產品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限期取得生產許可證;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貨值金額(包括已銷售和未銷售的產品)15%至20%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防偽技術產品生產企業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分別予以處罰:
(壹)生產不符合有關強制性標準的防偽技術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和銷售,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生產假冒他人的防偽技術產品,為第三方生產相同或者類似的防偽技術產品,未訂立合同或者違反合同,非法生產、買賣防偽技術產品或者含有防偽技術產品的包裝、標簽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產品,監督銷毀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九條防偽技術產品的使用者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責令改正,並處1000元至30000元的罰款:
(壹)選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防偽技術產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防偽技術產品;
(二)選用未取得防偽登記的境外防偽技術產品;
(3)在假冒產品上使用防偽技術產品。
人民網——把假防偽碼變成假“正”的幫兇:妳可以上網站查壹下。